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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给付义务是否属于对待给付
主给付义务与
从给付义务
的区别
答:
2、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
从给付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
,不能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3、不履行主给付义务,债权人得解除合同。不履行从给付,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但可就其所受损害,依不完全履行的规定请求赔偿损失。当然,有些合同上的义...
合同
义务
分什么主行为从行为
答:
在双务合同当中,主给付义务构成对待给付义务
。 2、从给付义务 从给付义务,简称从义务,是指不具有独立意义,不能决定合同类型,仅具有补助主给付义务、确保债权人利益最大实现之功能的义务。从给付义务的产生,一般基于如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基于法律的规定。如《合同法》第266条规定的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保密义务...
什么
是对待给付
?
答:
3、债权人没有
对待给付
不等于债权人就没有
给付义务
,不等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债权债务关系。>
什么
是对待给付
?
答:
对待给付,实质上是一种双向的承诺,即每一方都期待从对方那里获取相应的价值,同时也要履行自身的交付义务
。这与单务合同(其中一方只承担义务,另一方只享有权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双务合同中,每个合同方都期待并承诺提供同等的价值,这种对等的给付是合同履行的核心。举个例子,当你在购买一辆新车...
对待给付是
什么意思
答:
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
债权人只有在自己向债务人履行义务后,才可以请求债务人为给付,或与债务人同时互为给付
。没有对待给付义务,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前提条件之一。双务合同是“单务合同”的对称。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承担的义务与享有的权利...
合同债务的类型有哪些
答:
1、所谓主给付义务,简称主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负有交付买卖物及移转其所有权的义务,买受人负有支付价款的义务,均
属于
主给付义务。就双务合同而言,此类主给付义务,构成
对待给付义务
,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履行自己的...
从给付义务
附随义务的区别是什么
答:
附随义务原则上不
属于对待给付
,不能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3、不履行主
给付义务
,债权人得解除合同。不履行附随义务,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但可就其所受损害,依不完全履行的规定请求赔偿损失。当然,有些合同上的义务系究竟属于主给付义务还是附随义务,尚有争论。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受领买卖物的...
对待给付是
什么意思?
答:
给付指的是拥有债权和债务的人所要给予赔付的行为。在保险领域中的给付指的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遭遇的保险范围内的事故经过核实定损后将保险赔偿金额赔付给被保险账户。给付型保险可以重复购买,重大疾病保险
是给付
型保险中投保量最大的一种保险,因此可见,给付型保险主要应用在人身保险一类中。给付具有6...
从义务
附随义务的区别有哪些?
答:
附随义务因为不是
对待给付
,所以合同一方不履行付随义务对方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如果一方不履行
从给付义务
,对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合同
义务是
缔约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依法承担彼此基于诚信原则产生的遵守信用义务。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地违反先合同义务,造成对方当事人...
什么叫
对待给付
?
答:
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将房屋所有权经登记转让给乙,乙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行为即为
对待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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