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协议书答: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乙方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甲方在提取保管物品时,应该当面检查,是否符合原样。 五、保管期满,甲方应及时将物品收回;物品保管到期后,若甲方不收回,乙方有权支配物品用途。 六、保管责任 1、保管物在保管期间发生的损坏,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隐瞒保管物自身的缺陷,导致保管期间...
在停车场丢了车谁负责赔偿?答:在形成保管合同关系后,只是停车场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之一,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条件,停车场具有过错。根据《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与普通合同的严格责任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