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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拆迁补偿办法
吉林省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章
拆迁补偿
与安置
答:
吉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第三章主要规定了拆迁过程中的补偿与安置政策。首先,第二十四条规定,
拆迁补偿方式可以为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且不得因项目差异对被拆迁人实行不同的标准。被拆迁人有权选择货币补偿,并在原地段用于同类商品房建设时,享有优先购买权。其次,货币补偿金额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
吉林市
棚户区
房屋拆迁补偿
安置暂行
办法
答:
(二)
拆迁补贴建筑面积=(拆迁安置补贴金额+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住宅改营业上浮率+拆迁面积补贴金额)÷800元/平方米
。(三)拆迁安置补贴金额=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调整系数(调整系数为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的90%)×补贴系数(补贴系数根据搬迁时间确定:评估结果公布之日起10天内(含本数)...
吉林省房屋拆迁补偿
标准
答:
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
,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吉林省拆迁补偿
标准
答: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
每亩补偿13.8
...
吉林市
城市房屋
拆迁
货币
补偿
安置
办法
答:
1、补偿被拆迁房屋使用人:被拆房屋建筑面积×拆迁补偿基价×区位调节系数
2、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人被拆房屋重置成新价。非福利性商品住宅货币补偿安置费总额可适当上浮;最高不得超过补偿安置费总额的20%,上浮部分补偿给房屋所有人。第十一条 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安置费计算办法:(一)非营业用房货币...
吉林省
企业
拆迁补偿
标准
答:
法律分析:
吉林省拆迁
货币
补偿
方式:1、房屋价值补偿: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2、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参照以上标准,仅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与产权交换式搬迁费标准相同。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
吉林省
关于企业
拆迁补偿
标准
答: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
吉林省
关于企业
拆迁补偿
标准通常是:1、产权交换式补偿。交换式补偿通常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标准、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拆迁补助和奖励、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 偿; 2、货币补偿方式。一般包含了:房屋价值补偿、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房屋拆迁重置价格。法律依据:...
吉林省
围墙
拆迁补偿
标准
答:
1、农村草房
补偿
1900元/平米;2、砖瓦房补偿2400元/平米;3、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元/平米;4、二层及及以上楼房补偿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属物等给予等价的补偿。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
长春市
房屋拆迁补偿
答:
1、征收住宅房屋,按照每户300元的标准给予被征收人搬迁补偿。2、征收非住宅房屋,应当根据设备拆装、运输所发生的费用给予搬迁补偿。对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应当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确定,也可以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一、长春市
房屋拆迁补偿
标准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补偿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吉林市
棚户区
房屋拆迁补偿
安置暂行
办法
(修正案)(2007)
答:
”十、增加一条:“第二十一条 自1998年以来,通过改制享受优惠政策取得出让手续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权的
补偿
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十一、增加一条:“第三十三条 各县(市)棚户区改造房屋
拆迁
管理程序可参照本
办法
办理;具体补偿安置标准由各县(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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