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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增值税预缴期限
建筑
公司什么时候
预缴增值税
?
答:
一、异地提供
建筑
服务
预缴增值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6〕17号公告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后来改成地级行政区域)提供建筑服务
预缴税
款时间,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
税期限
执行.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时间主要是: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
建筑业
小规模纳税人异地施工预交
增值税
是最晚在季报之前吗?
答:
小规模纳税人异地施工预交增值税是最晚是自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6个月之内
。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第十二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本办法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
建筑业
当月开出的发票当月需要
预缴税
款吗
答:
第二十三条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
建筑企业
预收款
预缴增值税
最新规定
答:
三、
建筑业
收到预收款的
税金预缴
1、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
增值税
; (1)预缴地点: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
建筑业
什么时候该交
增值税
答:
到实际经营所在地所属国税报验登记,并在发生应
税建筑
劳务的当月,在经营地国税按比例
预缴增值税
(区分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税点不同);一般纳税人在外出经营地提供一般计税形式的建筑服务的,除了按规定在当地预缴增值税外,还应在发生应税服务的次月申报期前,在
企业
注册地所属国税申报缴纳增值税 ...
建筑企业
异地施工,未确定收入,先
预缴
部分
增值税
,可以吗?如今后确认收入...
答:
异地施工,取得收入后的六个月内预交
增值税
。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明确规定:
建筑业
外地
预缴增值税
和开发票一定要在一个月吗
答:
不一定。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第十二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
建筑
服务,按照本办法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
预缴税
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建筑
服务
增值税预缴
税率是多少?
答:
建筑
服务
增值税预缴
税率是多少?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办法的,税率为9%,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征收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征收率为3%.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
建筑企业增值税
纳税义务时间如何确定
答:
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3、《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
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当收到预收款时,
建筑企业
发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而房地产企业没有发生...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的申报差别
答:
一是纳税申报
期限
不同,一般纳税人缴纳
增值税
,原则上应以月为纳税期申报纳税;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以季度为纳税期申报纳税;部分纳税人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纳税期,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
预缴税
款,在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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