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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
收回
国有
土地使用权
的程序?
答: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可以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实行对国有
土地使用权
的
收回
。收回程序包括:征收公告、征收
决定
、征收协议签订、征收补偿、土地登记等环节。其中,征收补偿是国家对被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依法支付的补偿费用。征收补偿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安排,并签订书面协...
收回
国有
土地使用权
程序是什么
答:
法律分析:
收回
国有
土地使用权
程序是:1、拟订收回方案;2、听证:土地使用权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接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3、报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听证后规定的一定期限内,将所拟订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连同听证结果报市或者县级人...
收回土地使用权
的法律依据:
答:
可以
收回
国有
土地使用权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
国有
土地使用权收回
的规定是什么?
答:
(一)无偿
收回
划拨国有
土地使用权
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五)两项以及《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等5种情形。具体内容包括: 1、因单位撤销、...
收回
划拨
土地使用权
的规定
答:
…连续两年未使用的。在第1、第2、第5种情况下收回土地使用权属于土地管理的一种行政措施,可以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号)第五条规定办理,即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告,下达《
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
书》,终止国有 划拨土地使用权 ,...
农村
土地收回
走过程
答:
听取原土地使用权人的陈述和申辩。原土地使用权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五、处置方案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六、下发《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并送达原土地使用权人。告知原土地使用权人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七、向社会公告
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
。
政府
收回
企业
土地使用权
答:
法律分析:政府
收回土地使用权
的后果是对依法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如果是因为当事人违规用地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话,政府不会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是有法可依的,反而违规用地的人需要接受行政处罚,甚至于是刑事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
国家
收回土地使用权
方式有哪些?
答:
1、 行政处罚 性"收回"方式。 该方式是指因土地使用权人违反法律 法规 禁止性强制条款的规定,由市县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的行为。 2、土地使用权使用期满"收回"收回方。 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与使用权人签订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就依法约定了土地使用年限,当使用年限期满前使用权人没...
划拨
土地
政府
收回
的补偿规定
答:
划拨
土地使用权
被
收回
该按土地原用途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收回的土地是耕地的补偿费应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划拨土地被收回的补偿是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在进行估价时利用基准地价法,根据各个城市和地区确定...
什么是国有
土地使用权收回
制度
答:
对
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
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后一定时限内(《行政复议法》规定一般是60天),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5.注销登记 土管部门在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后,由原登记发证机关注销土地登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发布收回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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