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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房屋征收补偿条例
青岛市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
与
补偿条例
答:
市、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
条例
的
规定
,做好
房屋征收
与
补偿
的相关工作。第二章 征收决定第五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确需
征收房屋
的,由市或者区(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第六条 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交拟征收...
青岛市拆迁补偿
标准_法师兄
答:
1、被
征收房屋
价值的
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二、作出
房屋征收
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
办法
,对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
2023年
青岛市拆迁补偿
标准政策
答:
1、
拆迁补偿
:根据
青岛市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
与
补偿条例
第2123条规定: (1)就地
房屋补偿
的:被拆迁套内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 公滩面积 10平方米 公摊面积比例该
住宅房屋
建设项目的平均公摊面积比例计算(或用于其他工程建设的,按照百分之二十三计算) (2)实行货币的:按上述计算的应补偿面积×征收区域...
青岛拆迁补偿
标准是什么
答:
青岛市拆迁补偿
标准:(1)就地
房屋补偿
的:被拆迁套内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 公滩面积 10平方米 公摊面积比例该
住宅房屋
建设项目的平均公摊面积比例计算(或用于其他工程建设的,按照百分之二十三计算);(2)实行货币的:按上述计算的应补偿面积×征收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结算货币补偿金。《国有土地上房...
青岛市
城市
房屋拆迁
管理
条例
的第三章
拆迁补偿
答:
第二十五条
拆迁补偿
可以采用
房屋补偿
方式,也可以采用货币补偿方式。除本
条例
第三十条
规定
的以外,由被拆迁人选择拆迁补偿方式。第二十六条
拆迁房屋
实行房屋补偿的,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工程的性质,实行就地或者异地补偿。
拆迁住宅房屋
,拆迁区域用于住宅房屋建设、被拆迁人要求实行就地房屋补偿且按照批准的...
强行拆迁及
青岛征用
集体土地
房屋拆迁补偿规定
答:
凡在本
市市
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范围内,因城市村庄整体改造、土地储备等征用集体土地而拆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补偿(以下简称征地房屋拆迁补偿),适用本
规定
。 第三条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主管全
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
的行政管理工作。
青岛市房屋拆迁
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
青岛市房屋拆迁
政策
答: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
房屋拆迁
管理,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
条例
。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因建设需要拆除房屋,并需要对被拆迁人
补偿
的,适用本条例。 前款规定的区域内因土地使用权出让或人民政府决定的其他搬迁项目需要...
青岛拆迁补偿
答:
规划部门在审批该
住宅
建设工程规划时,应考虑被拆迁人就地
房屋补偿
的需要。 ■增加10平方米改善面积 每房增加10平方米。新
条例规定
,就地房屋补偿的,应增加 10平方米的住房改善面积。 ■不足45平方米要补齐 差价只需交一半。被
拆迁房屋
不足 25平方米的,按25平方米计算;被拆迁房屋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不足45平方...
回迁安置房公摊面积有
规定
吗
答:
回迁安置房公摊面积有规定吗关于回迁安置房公摊面积的规定,每个地方的规定都是不同的,例如青岛,根据《山东省
青岛市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
与
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规定:
征收住宅
房屋实行就地
房屋补偿
的,应补偿面积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按照被
征收房屋
面积给予补偿;被征收房屋面积不足二十五平方米的,按照...
青岛市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
与
补偿条例
(2017修正)
答: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
与
补偿
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
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因公共利益需要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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