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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人防能否住人
地下
车库属于
人防
工程,请问能买吗?
答:
人防
车位不可买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第二条的规定:“
人民防空
是国防的组成部分。”《物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据此,居民小区修建的人防工程即使改建成车库,产权也应归国家所有。小区人防工程产权归国家,即小区人防工程产权
地下
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可分离。
人防
工程车位能买卖吗
答:
第五、如果在地下室里面划分区域建设
人防地下
室,一般小区都被要求进行集中处理,那么人防防护门(防护门和密闭防护门)围合空间里面的车位,那就肯定是人防车位。第六、有一些上万平方米的地下停车场里面有很多防护门,识别还是有难度的,
可以
通过观察小区规划图来分辨哪些是人防工程车位。一般情况下,开发商...
人防可以
结合
地下
车库合建不?还是单独在住宅下面?两者有何区别?_百 ...
答:
地下
车库 完全
可以
和
人防
工程结合。现在许多地下车库在规划中都是按照“战备人防,平时用于地下车库”的要求来设计的。这种两者合一,在建筑设计上需要在车库出口增加战备隔离用的大门(水泥门);产权上,专用地下车库的产权归产权人所有,人防兼车库的产权归人防办所有。两者使用上就没什么区别了。
小区
人防
是做在住宅
地下
室还是另选一块地呢
答:
---
人民防空
法 第十三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第十八条 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
地下
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地下
车库是
人防
设施的
可以
买卖吗
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该规定仍没有完全明晰车位归属问题,对于利用
人民防空
工程改建成的车库这类特殊问题无法...
如果说厂房没建
地下
室 那
人防
怎么办
答:
人防
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都要兴建防空
地下
室,其中的民用建筑是包括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型建筑。确因地形、地质、施工等特殊原因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和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小于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的
可以
按照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缴纳易地建设费。你所建的仓库...
地下
车库
人防
区域和兼顾人防区域有产权吗?
答:
为减少争议,《物权法》就此作了相应规定。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该规定仍没有完全明晰车位归属问题,对于利用
人民防空
工程改...
小区
地下
车库车位有产权吗?
人防
车位有产权吗?
答:
如果
地下人防
车库作为小区的附属工程或配套公建,其建设费已经纳入到住宅销售价格之中,随着房屋产权的转移,投资者也就随之变成了购买房屋的业主,则地下人防车库的收益权依法转由作为实际投资人的小区全体业主享有。反之,如果房屋销售价格没有将人防工程开发成本纳入,则地下人防车库的收益权仍归开发商所有。
住宅楼的防空
地下
室产权属于谁
答:
防空
地下
室属于
人防
工程,平时可用于停车场用,战时用于人防,该面积不列入业主分摊,无产权,属于小区配套,开发商这样做,是
可以
的。但是开发商出租应该要以满足本小区需要为主。
地下
车库
人防
区域和兼顾人防区域有产权吗?
答:
如果
地下人防
车库作为小区的附属工程或配套公建,其建设费已经纳入到住宅销售价格之中,随着房屋产权的转移,投资者也就随之变成了购买房屋的业主,则地下人防车库的收益权依法转由作为实际投资人的小区全体业主享有。反之,如果房屋销售价格没有将人防工程开发成本纳入,则地下人防车库的收益权仍归开发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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