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问答网
所有问题
当前搜索:
工业用地土地闲置费
房地产管理法实施条例
答:
房地产管理法实施条例:①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②动工开发期限开发的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
土地闲置费
,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③通常情况...
国有
工业用地
能否转让
答: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
用地
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
闲置费
;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
土地
使用权...
国有
工业用地
能否转让
答:
不得转让的情况:超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未建有厂房的土地,不能直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必须先按
闲置土地
处置程序作出处置,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足额收取
闲置费
后,再另行安排新
工业
项目。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投资(扣除土地成本)未达到投资总额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闲置...
请问
工业用地
转让限制有哪些?
答:
工业用地
转让限制:1、超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未建有厂房的
土地
,不能直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投资(扣除土地成本)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
闲置费
后,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法律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56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确...
工业用地闲置
有什么规定 是否符合
闲置土地
处置办法
答:
被认定为
闲置土地
是需要被罚款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1)土地使用权人超过土地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
用地
;(2)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并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3)...
工业
产房转让条件是什么
答:
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投资(扣除
土地
成本)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
闲置费
后,收回土地使用权。3、凡享受政府用地优惠政策的
工业用地
已完成厂房建设(含投资超总额25%)的工业用地,必须按原享受的优惠地价标准上限,交足差额土地出让金,并变更或...
工业用地
多久不使用收回
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
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
用地
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
闲置费
...
工业用地
集体
土地
使用权转让规定
答:
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投资(扣除
土地
成本)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
闲置费
后,收回土地使用权。3、凡享受政府用地优惠政策的
工业用地
已完成厂房建设(含投资超总额25%)的工业用地,必须按原享受的优惠地价标准上限,交足差额土地出让金,并变更或...
工业用地
如何转让
答:
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投资(扣除
土地
成本)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
闲置费
后,收回土地使用权。3、凡享受政府用地优惠政策的
工业用地
已完成厂房建设(含投资超总额25%)的工业用地,必须按原享受的优惠地价标准上限,交足差额土地出让金,并变更或...
集体
工业用地
可以转让或出售吗
答:
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投资(扣除
土地
成本)未达到投资总额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
闲置费
后,收回土地使用权。3、凡享受政府用地优惠政策的
工业用地
已完成厂房建设的工业用地,必须按原享受的优惠地价标准上限,交足差额土地出让金,并变更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使用权终止...
<涓婁竴椤
1
10
其他人还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