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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户口需要所有人同意吗
南京市秦淮区拆迁补偿方案
答:
被委托人应当是经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并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不得接受委托拆迁。 第十条 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根据规划部门核定的建设用地范围,通知公安、房管、城建、工商、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临时停止办理拆迁范围内的
户口迁入
、分户、建筑执照、工商营业执照、房屋翻建、房产交易、...
我的公摊怎么算的?
视频时间 04:52
判决离婚后小孩
户口
怎么
迁
答:
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小孩
要迁户口
,再带好申请材料去办理即可。法律规定,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
单位住房公积金怎么取
答:
四、调离本市且
户口迁
出的:①工作调动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②户口迁出本市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住房公积金存折。五、死亡的(以法定受益人为提取申请人):①死亡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表明申请人与死亡人受益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④住...
有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宅基地平房吗?,
答:
有经济试用房与继承宅基地平房并不矛盾。只要你有继承权,就可以继承房产的,但宅基地上的平房不在了,土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你
户口
还在本村,宅基地可以永久使用。
上海公民四十七周岁可以领生活补贴吗我是上海公民我已经交满十五年社保...
答:
(十二)市人民政府规定准予办理
户口迁入
手续的其他情况。第十二条本细则第十条规定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期限为十二个月。
需要
延长暂停办理有关手续期限的,拆迁人应在期满之日的二十日前向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管局提出申请;经批准
同意
的,由区、县房管局在期满之日的十日前通知有关部门。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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