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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随义务从给付义务的区别
从给付义务
与
附随义务
如何
区分
答:
从合同义务,即
从给付义务
,是指在主给付义务之外、不具有独立意义的、只能辅助主给付义务发挥功能的义务,它的目的不在于决定合同的类型,而是在于使合同目的更好地实现。
附随义务
,是指并非自始确定的、而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旨在更好地实现当事人利益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
主
给付义务
和
附随义务的区别
是什么?
答:
其次,
附随义务
与
从给付义务
有着交叉相容的关系。 可以独立诉请履行的附随义务就是从给付义务。此外,还存在着不能独立诉请履行的附随义务,它
不同
于从给付义务。 例如在空调机买卖合同中,交付空调机和支付价款是主给付义务,上门安装是从给付义务,告知使用方法是附随义务。乌鲁木齐律师网页链接 在这里...
附随义务
属于
给付义务
吗?
答:
一、
附随义务
属于给付义务吗?附随义务不属于给付义务,附随义务与主
给付义务的区别
主要有三点:(一)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债之关系的类型。附随义务是随着债之关系的发展,于个别情况要求当事人的一方有所作为或不作为,以维护相对人的利益,对任何债的关系(尤其是合同)都可以发生,不受特定债...
从给付义务
与
附随义务
如何
区分
答:
从给付义务
和
附随义务的区别
就是从给付义务一般就是仅具有补助主
给付义务的
功能所产生的义务;而对于附随义务一般就是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来进行作出的补充条款,从而更好的履行双方的责任。
主
给付义务
和
附随义务的区别
有哪些?
答:
当然,有些合同上的义务系究竟属于主给付义务还是
附随义务
,尚有争论。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受领买卖物的义务,是属于主给付义务还是附随义务,便有争论。二、给付义务(一)给付义务可分为主给付义务与
从给付义务
。1、所谓主给付义务,简称主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
合同
给付义务
和
附随义务的区别
是什么
答:
合同
给付义务
和
附随义务
有以下
区别
:(1)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2)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附随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不能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3)不履行给付义务,债权人得解除合同。《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
主
给付义务附随义务有什么区别
?
答:
从给付义务的
功能在于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对从给付义务,当事人依其债权而享有请求力与执行力。(3)
附随义务
是指依合同关系发展情形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为保障债权人给付利益的实现之义务。(二)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三者的关系表现为:首先,附随义务完全
不同
于主给付...
附随义务
和
从给付义务
、先合同
义务的区别
?
答:
从给付义务
与
附随义务的区别
:目的或功能上的差异,不确定性的程度是不同的,法律或协议的可能性是不同的,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先合同义务与附随义务的区别:这主要是由于合同义务的时间不同,合同义务是在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直到合同成立.一.附带义务的概念:国家立法没有明确规定义务的含义,因此...
附随义务
与
给付义务的区别
?
答:
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应交付其物及移转其所有权之义务,买受人应支付价金之义务,均属主给付义务。
从给付义务
,是不具有独立的意义,仅具有补助主给付
义务义务
的功能,其存在目的,不在于决定合同的类型,而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利益能够获得最大的满足的义务。
附随义务
与主
给付义务的区别
有三:(1)...
合同
附随义务
与主
给付义务的区别
答:
3、主
给付义务
不履行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附随义务的
不履行,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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