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5年7月开始在XX市农业银行XX分行上班,2006年辞职,可是我的报到证被原工作单位丢失,只有和原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和原单位的解聘证明,档案里只有原报到证的复印件。2008年参加教师招聘,面试已过,人事局称:没有报到证就不和我签订就业协议。我该怎么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