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5-28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惩治违法犯罪。第三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遵循谁主管谁负责、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第四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任务:
  (一)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
  (二)采取各种措施,严密管理制度,加强治安防范,堵塞违法犯罪的漏洞;
  (三)开展对全体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
  (四)鼓励公民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五)调解民间纠纷,缓解社会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
  (六)教育、挽救和改造违法犯罪人员,做好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第二章 组织协调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任务。
  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第六条 省、市(地、州)、县(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研究制定和组织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
  (三)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各部门、各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总结、推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型经验、表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对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社会治安混乱的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提出政纪处分的建议;
  (六)办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事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设立办事机构,负责办理日常工作。第七条 乡、镇、城市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制定本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检查本辖区内各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
  (五)及时掌握社会治安动态,消除危害社会治安的隐患;
  (六)依照有关规定确定对本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与处罚;
  (七)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事项。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第三章 司法机关的职责第九条 司法机关是惩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专门机关,应当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发挥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整体效能。第十条 公安机关是社会治安的主管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侦查破案和预审工作,严厉打击盗窃、抢劫、行凶杀人等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
  (二)查禁和打击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贩毒吸毒、利用封建迷信骗钱害人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加强治安管理,及时查处治安案件,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重点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强化对出租房屋、出租汽车和重点防范区的治安防范工作;
  (四)加强枪枝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五)加强消防、交通、边防管理,预防事故,消除隐患,维护公共安全;
  (六)加强对基层治安保卫组织、社会保安组织的监督管理,强化内部保卫工作,协助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和治安控制体系;
  (七)加强对管制、缓刑、监外执行、假释、剥夺政治权利等人员的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
  (八)协助、指导有关部门做好轻微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