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对学校安全教育做了哪些规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8-07

《条例》对学校的安全保障与风险防控、安全教育与管理、应急处置与事故处理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学校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遵循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属地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体现了新时代学校安全工作的基本导向和定位。

学校安全工作涉及社会不同主体,关系各类安全的各个方面,为推动形成完善的学校安全保障与风险防控体系,《条例》明确了各方的职责义务。

强化政府的托底责任,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安全工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建立有关部门参与的安全保障与风险防控机制,纳入教育督导,保障学校安全工作经费,按照国家规定对学校进行规划、选址,保障选址安全,为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员。详细列明了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明确学校履行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学校主要负责人对校园安全全面负责。规定学生家长应当配合学校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

学校直接面对学生,具体实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校园安全工作的主体。

《条例》系统、全面规定了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职责,细化了学校对学生、学生家长、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方式,规定学校应当确定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针对未成年学生、幼儿的特点,规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幼儿保育监管、上下学时段维护校门口秩序、易拥挤场所时段专人疏导、对低年级学生和幼儿实行交接制度;

将安全覆盖到学校每一个角落,规定了学校对校内建筑物、构筑物、悬挂物、校门口、特种设备、宿舍、教学实验室、道路、车辆等设施、设备、场所、区域的安全管理;

对当前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学校消防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集体活动安全、实习安全也做了具体规定。

此外,《条例》规定了学校制定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建立考勤制度以及关注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异常状况学生,体现学校在安全工作中的人性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