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一项发盘的应具备的条件是?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17

⑴ 发盘和接受的构成要件

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提出
2,发盘的内容须十分确定
3,发盘必须表明发盘人对其发盘一旦被受盘人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
4,发盘必须送达受益人

⑵ 构成一项有效发盘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接受必须由受盘人做出。 2.接受的内容必须与发盘的内容一致。 3.接受必须采取明示的方式。 4.接受必须在发盘的有效期内作出并送达发盘人。

⑶ 国际贸易中有效发盘的条件有哪些

1、发盘是向一个(或几个)特定受盘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注意概念上要与“发盘的邀请”相区别。
2、发盘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一旦受盘人接受,合同即告成立。如果内容不确定,即使对方接受,也不能构成合同成立。
3、发盘人须表明承受按发盘条件与对方成立合同的约束意旨。例如:(1)使用表示发盘的术语。如“发盘”、“不可撤销发盘”、“递盘”、“不可撤销递盘”、“订购”、“定货”等。(2)明确规定有效期。“...限XX日复到有效”、“以我方最后确认有效”、“以未售出为准”等。包括内容一项发盘,通常包含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付款等六个主要方面的交易条件。《公约》第十四条规定“...一个建议如果表明货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即为十分确定。”如此来看,一项发盘只要包含商品的名称、数量、价格这三个条件,就算完整。邀请发盘。
一个建议,如果内容不十分确定,或没有表明承受约束的意旨,或不是向一个(或几个)特定的人发出的,则此建议可看做发盘的邀请。方法形式一项发盘须充分了解商品的货源、生产成本、及有关仓储、运输、保险等情况后,同时还应了解国外市场的有关信息,最后以最为对方易于接受的语句(或发盘程序)进行发盘。有效期1.发盘在传达到受盘人时生效。2.发盘可以规定最迟接受期限。3.发盘可以规定一段接受期间。撤回或撤销《公约》第十六条规定:(1)在未成立合同之前,发盘得予撤销,如果撤销通知于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到达受盘人。(2)但在下列情况下,发盘不得撤销:a.发盘表明接受发盘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发盘是不可撤销的;b.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项发盘是不可撤销的,而且受盘人已本着对该项发盘的信赖行事。

⑷ 构成发盘的要件有哪些

⑸ 简述发盘应具备的条件

一项法律上有效的发盘,须具备四个条件:
1.发盘是向特定受盘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回。
2.发盘的内容答必须十分确定,一旦受盘人接受,合同即告成立。如果内容不确定,即使对方接受,也不能构成合同成立。
3.发盘人须表明承受按发盘条件与对方成立合同的约束意旨。例如:(1)使用表示发盘的术语。如“发盘”、“不可撤销发盘”、“订购”、“定货”等。(2)明确规定有效期。“限XX日复到有效”包括内容一项发盘,通常包含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付款等六个主要方面的交易条件。一项发盘只要包含商品的名称、数量、价格这三个条件,就算完整。
4.发盘必须送达受盘人。发盘于送达受盘人时生效。如发盘由于在传递中遗失以至受盘人未能收到,则该发盘无效。

⑹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构成一项发盘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
2、内容十分确定。根据《公约》规定专,十分确属定,即指在提出的订约建议中至少应包括三个基本要素:①标明货物的名称;②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数量或规定数量的方法;③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或规定确定价格的方法。凡包含这三项基本条件的订约建议,即可构成一项发盘。

3、表明发盘人在发盘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

⑺ 3、构成一项法律上有效的发盘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向特定的人发出;
(2)以订立合同为目的;
(3)内容明确;
(4)送达受盘人。

⑻ 发盘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构成发盘的条件:发盘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发盘内容必须十分确定;发盘必须表明,发盘一旦被受盘人接受,发盘人即受其约束;发盘必须送达受盘人。

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提出。

发盘必须指定可以表示接受的受盘人.特定的人指在发盘中指明个人姓名或企业名称.受盘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指定多个。不指定受盘人的发盘,仅应视为发盘的邀请。如商业广告或价目单。

2、发盘的内容须十分确定,所列条件完整、明确、终局。

(1)完整指通常应包括货物品名品质、数量、包装、价格、装运、付款和保险等七项条件。公约规定,一发盘只要包括商品的名称、数量和价格就属于“内容是完整的”。

(2)明确指不含糊,所谓“参考价”“大约5月份”“大概”“预计”“可能”都是不明确表示。

(3)终局指有法律约束力,如“以我方确认为准”是有保留条件的。

3、发盘必须表明发盘人对其发盘一旦被受盘人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

发盘人的发盘在得到接受时,发盘人将按发盘的条件与受盘人订立合同承担法律责任。

4、发盘必须送达受盘人。
到达主义,中间丢失不能算有效发盘,受盘人没有收到或没有正式收到就没有法律效力。

(8)构成一项发盘的应具备的条件是扩展阅读:

《公约》规定,一项已生效的发盘不能撤销的条件是:

1、发盘规定了有效期;

2、发盘中明确规定该发盘不可撤销;

3、受盘人有理由相信该发盘不可撤销,并采取了行动。

公约》第15条第2款规定:"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也可以撤回,如果撤回的通知在发盘到达受盘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盘人"。

根据《公约》的规定,发盘可以撤销,其条件是:发盘人撤销的通知必须在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传达到受盘人。但是,在下列情况下,发盘不能再撤销:

1、发盘中注明了有效期,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发盘是不可撤销的。

2、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本着对该发盘的信赖行事。

⑼ 简述发盘应具备的条件。

一项法律上有效的发盘,须具备四个条件:
1.发盘是向特定受盘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
2.发盘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一旦受盘人接受,合同即告成立。如果内容不确定,即使对方接受,也不能构成合同成立。
3.发盘人须表明承受按发盘条件与对方成立合同的约束意旨。例如:(1)使用表示发盘的术语。如“发盘”、“不可撤销发盘”、“订购”、“定货”等。(2)明确规定有效期。“限XX日复到有效”包括内容一项发盘,通常包含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付款等六个主要方面的交易条件。一项发盘只要包含商品的名称、数量、价格这三个条件,就算完整。
4.发盘必须送达受盘人。发盘于送达受盘人时生效。如发盘由于在传递中遗失以至受盘人未能收到,则该发盘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