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二条

第1个回答  2016-01-15
  《中华人民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四十二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2-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四十二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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