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杭州医保报销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0-15

杭州市社保报销办理程序与要求:
1、急诊门诊医疗费用结算:
(1)由单位建立个人帐户的参保人员,发生的急诊门诊医疗费用回本单位按规定办理报销。
(2)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建立和管理个人帐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参保人员,发生的急诊医疗费,先垫付现金后,持盖有医院证明章的报销凭据和病历到所属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3)协缴、灵活就业人员发生的急诊门诊医疗费用,有个人帐户的先从其个人帐户中支出,其他由个人自负。
(4)参加门诊统筹的退休人员在约定医院按规定报销。
2、住院医疗费用结算: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中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费用中由统筹支付部分,由其住院医疗费实施记帐。其他费用由个人自负。
3、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结算:
已领取规定病种门诊专用病历并选择垫付结算方式(即选择两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规定病种特约定点医疗机构)的参保人员当年发生的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先由参保人员和参保单位垫付,于次年1月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当年6月底前超过1万元的可在7月份预结算一次。参保人员当年发生的医疗费,于次年1月底前,由参保人员所在单位(其中协缴、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按要求填写《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拨付申请单》(一式两份,须有单位公章,灵活就业、协缴人员除外),并附全部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收据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和专用病历及相关资料(如中草药处方存根、转院证明、使用控制药所需的化验及检查依据、特殊检查审批单等),送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按规定报销。规定病种患者死亡后,可即时申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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