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伤者还要进行二次手术,如果二次手术不成功,有后遗症,和我们车方还有关系吗?

法院判决里已包括伤者二次手术费用,是伤残鉴定机构鉴定的二次手术费金额。现在我们担心的是,二次手术取钢板的时候,如果不成功,有了后遗症,之前赔偿的二次手术费不够支付,怎么办?我们还需要承担责任吗?还需要承担哪些责任,除了医药费,还需要再次伤残鉴定吗,还赔不赔偿伤残补助之类的。这些赔偿还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吗?(现在保险公司已按法院判决进行了赔偿。)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8
1、原告主张请求二次治疗费用,需提供医院的证明,医嘱中有无提到原告需要进行二次治疗及需要多少钱,如有提到,则应当按二次治疗费用的一半来承担。
如医嘱中并无提到原告需要进行二次治疗及需要多少钱,则法院不予支持。
如医嘱中虽提到原告需要进行二次治疗,但并没注明需要多少钱,或你现在确实无支付能力,则你可在原告的二次治疗费用实际发生后,待原告起诉时再行支付。
2、保险公司在整个事故过程中承担的赔偿费用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的不赔,未超过部分可以要求保险赔偿
3、二次治疗涉及的伤残鉴定,依规定是在治疗终结后作出。追问

伤者起诉时已经进行了伤残鉴定,也提出了二次手术费用大概需要好多,这些法院已经支持,并且已经判决,保险公司也已经赔付。现在我问的是,伤者目前还没有二次手术,如果二次手术失败了,造成了某些后遗症,我们还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还需要重新进行伤残鉴定,重新赔偿吗,这种情况保险公司还会再次理赔吗?

追答

1、原审判决已经确定的,按判决赔付即可
2、对方手术失败而产生更多的费用,可以在实际发生后由对方再次起诉
3、保险公司的赔付仍以最高限额为限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