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来京务工人员,在顺义天竺镇天竺村租房居住。现逢奥运,村里突然让外地人办理“出入证”。每人每月20元,此次最少办理5个月,共100元每人。否则不予办理。 从8月4日开始,外地人进村需持出入证。否则不许进村。能够进村的各大小口全部设立栏杆。准备拦人。 我想问问大家,村委会这样做是否违法?若不违法,那么天竺村委会收的这些钱(天竺外地人数量10万人*100元/人=1000万元)如何分配?还有,为什么奥运前不需要该证?恰逢奥运办证?是不是有发不义之财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