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问题。我是卖方,中介价格是300万,房管局打协议买家要求协议价格写230万进行合理避税

然而差价需要在过户的时候再给我,请问这样的话对卖家的风险有多大,正常这样的程序应该怎么走?

过完户你有什么区约束买家呢?为什么不先给了300万后,再去过户呢?你房产证和土地证都可以质押给中介,这样不是更稳妥吗?追问

买家说过户之前给我差额的70万,另外230万是走的贷款。请问房产证质押给中介是怎样的流程?我也是求更稳妥的方式,帮买家省钱我还担风险,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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