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照明标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03-21
一、凡教室均应装设人工照明。
二、教室课桌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值不应低于300LX(LX为照度单位,1LX为1流明的光通量均匀分布在1平方米面积上的照度),其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照度均匀度为在规定表面上的最小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
三、教室黑板应设局部照明灯,其维持平均照度(在照明装置必须进行维护的时刻,在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不应低于500L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8。
四、为了减少照明光源引起的直接炫光,教室不宜采用裸灯照明。灯具距课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不应低于1.7m。灯管排列宜采用其长轴垂直于黑板面的布置。对于阶梯教室,前排等不应对后排学生产生直接炫光。
五、教室的统一炫光值(统一眩光值是对处于视觉环境中的照明装置发出的光对人眼睛引起不舒适感主观反应的心理参量,按照统一眩光值公式计算)不宜大于19。
六、在维持平均照度值300LX的条件下,教室照明功率密度现行值不应高于11W/㎡,有条件的地区宜低于9W/㎡。
七、照明设计计算照度时,其维护系数应取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