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路边小吃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10
在街头售卖小吃,卖家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规定,办理相应的经营证件。具体来说,卖家需要取得健康证明、上岗证明、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1. 首先,卖家需携带身份证和经营摊点证明,前往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健康证明和卫生许可证。
2. 其次,卖家需要准备三张一寸照片,以及健康证明、卫生许可证、身份证和经营摊点证明,到当地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和上岗证明。
3. 最后,卖家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正副本和有效印章,到当地税务部门进行登记,并领取税务登记证。需要注意的是,现实中卖家很难做到所有证件都齐全,通常只有健康证明、上岗证明和卫生许可证。
通常情况下,1. 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售卖小吃,不需要办理所有证件,但必须在指定的场所和时间进行经营。
2.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是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的。
3. 市工商局企业个体科负责人表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扩大了豁免登记的范围,并规定由县、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设定具体场所、时间范围和经营项目清单,符合条件的经营者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件。
例如,在“早市”“晚市”摆地摊、卖早餐等,都属于合法经营。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具体规定如下:
-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了本办法。
- 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 在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个人提供无需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无需许可或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都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 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明确相关部门的查处职责。
- 未依法取得许可或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进行查处,并可以采取相关措施,如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查封场所、查封扣押相关物品等。
- 对涉嫌无证经营进行查处,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
- 提供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给无照经营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处以罚款。
- 对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由查处部门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
- 妨碍查处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 查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原《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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