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有没有什么经典的解读?

老师要我们做评点,我经验尚浅,无法探知钱钟书想表达的深层的意义!

第1个回答  2008-08-16
品评论 《围城》是钱钟书惟—一部长篇小说。在这部小说里,作者运用幽默的语言和毫不留情的讽刺手法,描写了主人公方鸿渐颠沛流离、无家可归的人生境遇。《围城》向人们揭示了这样一个主题: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是这样,对职业也是这样,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围城》是一部社会价值和文学价值都很高的传世佳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是难得的优秀作品。
作品简介 一艘法国邮船白拉日隆子爵号驶过红海,正在印度洋面上行驶。船上坐满了来自各国的乘客。每年夏天都有一批学成回国的中国留学生乘坐邮船回来。方鸿渐就是回国留学生之一。他是一个学问不大的人。他到欧洲以后,既不研究《敦煌卷子》、《永乐大典》,也不钻研太平天国文献,更不学蒙古文、西藏文或梵文。四年中他换过三所学校,更改过好几门专业。这些年来,他一事无成,游手好闲,生活作风懒散,结果连个学位都没有拿到。没有办法,他只好买了个假哲学博士文凭,谎称自己获得了克莱登大学哲学博士学位。方鸿渐在本县的火车站下车后,受到了父亲、兄弟姐妹和朋友的迎接。甚至有些小报的记者也纷至沓来,因为 他在县里是赫赫有名的博士。方鸿渐回到家乡后,首先去岳父大人家拜访了一下。因为他的岳父母曾经资助过他不少钱,可惜他的未婚妻没有和他见过面就死了,但是他的身边却不乏一些给他提媒的人。
8月13日,凇沪战役爆发了。日本人的飞机每天都在狂轰滥炸,全国的形势不容乐观。就在这个时候,在岳父大人的帮助下,方鸿渐来到了上海,在岳父的银行里谋到了一个职位。一次,方鸿渐拜访了和他一同留学回国的女博士苏文纨。在她家里,他结识了苏的表妹唐晓芙。唐晓芙的长相很妩媚端庄,脸上长着一对浅酒窝。她的肤色粉里透红,眼睛灵活动人,身材窈窕适中。方鸿渐对唐晓芙可谓一见钟情。唐小姐是政治系的学生。他尽力地讨好唐小姐。苏文纨对方鸿渐也有好感,她不喜欢他对她的表妹这样殷勤。方鸿渐不十分喜欢苏文纨。
赵辛楣是苏文纨的朋友,他一直爱慕着苏文纨,但是苏小姐却从来不爱他。赵辛楣跟苏家是世交,他俩从小就在一起长大,可谓青梅竹马。他曾在美国留过学,本在外交公署当处长,可他因病未随机关内迁,如今在华美新闻社做政治编辑,他身材高大,气势不凡。这次苏小姐回国,赵辛楣打算把儿时的友谊重新温起,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就向苏小姐求婚。可是,在苏小姐看来,她跟赵辛楣的长期认识并不会日积月累地成为恋爱,好比冬季每天的气候,你没法把今天的温度加在昨天的气温上面。苏文纨小姐这次回国后,她张口闭口都是方鸿渐,因而赵辛楣对方鸿渐多少有些醋意。他不断地攻击方鸿渐,可方鸿渐却不予以还击。
不久,苏文纨向方鸿渐表达了她的爱意,然而方拒绝了她的爱情,这使苏文纨非常伤心。于是,为了报复方鸿渐,她就把方鸿渐在船上和鲍小姐的风流韵事以及他已有妻室的事全盘告诉了唐晓芙。唐晓芙听后非常生气,大骂方鸿渐是个流氓,此后就离开了他。方鸿渐知道这是苏文纨搞的鬼,可他自己不知道怎样解释才好,他无须再解释了。
后来,苏文纨嫁给了诗人曹元朗。而赵辛楣和方鸿渐却不知什么原因成了朋友。
由于国内的局势不断动荡,再加上个人的心情不太好,方鸿渐决定和赵辛楣一起到三间大学去任教。三间大学是新建的大学,校长叫高松年。赵辛楣被高松年聘为政治系的主任。这次和他们同行的还有两个人。一个叫李梅亭,他去三间大学担任中文系主任,他是高松年的老同事,大约有四十多岁。他对赵和方两人格外殷勤。另外一个人是孙柔嘉女士。她是赵辛楣报馆同事前辈的女儿,刚大学毕业,青年有志,不愿留在上海,她父亲恳求赵辛楣为她谋得外国语文系助教之职。孙小姐长相一般,打扮得很素净,但是也不失有心计。
经过了长途跋涉以后,他们终于到达了三间大学。到了学校后,他们没想到,就连大学这样纯洁的圣土也有尔虞我诈,勾心斗角。李梅亭的中文系主任的位置让有着政治背景的汪处厚抢走了。汪是一个很难对付的人。方鸿渐的教授头衔也给剥夺了,他只当上了一个副教授。更让方鸿渐感到不妙的是,三门大学历史系有一位韩学愈主任,他竟然跟方鸿渐毕业于同一所大学——子虚乌有的克莱登大学。据说这个韩主任的哲学博士来历不明。方鸿渐听后吓得够呛,仿佛他的隐私马上就要暴露似的。但是,方鸿渐很快就处理好了这事,好在韩主任也十分沉着,当方鸿渐试探他,问起这所大学的来历时,他说,这是美国最有名的大学。反正,他们总算把真相掩盖了过去。
中文系主任汪处厚运气不错,他的原配凑趣地死了,让他冠冕堂皇地娶了个比他小20岁的第二房。这第二位汪太太终年娇弱得很,经常生病。她曾在大学里读过一年,后因贫血症而退学。每逢头不晕、身不痛的日子,就跟老师学学画、弹弹琴。汪处厚不懂音乐,对国画也是外行,所以觉得自己老婆挺有水平。于是,他不甚放心单身男同事常上自己家来,嫌他们太年轻。高松年暗恋着汪太太,知道她在家里无聊,就表示愿意请她到学校做事。汪太太是个聪明人,一口拒绝。一来她自知自己资历不够,至多做个小职员,有伤体面;二来她知道这是男人的世界,男人是上帝。
不久,赵辛楣开始堕入了情网。他很喜欢汪太太,因为她有容貌,善解人意,此地只有她一个女人跟他属于同一个社会。两个人谈得很投机。一天晚上,赵辛楣和汪太太在一起散步,恰巧被汪处厚和高松年遇到。汪处厚怒不可遏,大骂赵辛楣勾引有夫之妇,并逼着赵辛楣和汪太太承认他俩有染。没想到汪太太却非常冷静,竟然当着他们的面承认她和赵辛楣的爱。不过,赵辛楣却退却了,他窘迫得不知所措,不敢承认他喜欢汪太太。汪太太对赵辛楣的软弱非常气愤,她指责他说:“你的胆子只有芥菜子那么大,怎么会害怕到这个地步!”孙柔嘉对方鸿渐颇有好感,她知道方鸿渐会体贴人,所以就想方设法接近他。就这样,方鸿渐糊里糊涂地同孙柔嘉订了婚。在订婚以前,孙柔嘉经常来看方鸿渐,可订了婚以后,只有方鸿渐去看她,她不肯轻易来。他渐渐发现她不但很有主见,而且主见很深。他觉得虽然自己已经订了婚,但和她还是很陌生。过去订婚没有经验,这次又这么匆忙。现在他真是莫名其妙地就有了太太。
方鸿渐在学校里实在呆不下去了,就去了香港。辛楣是在重庆得到方鸿渐订婚的消息,就寄了一封航空快信道贺。信的最后意思大概是这样的:方鸿渐现在新订了婚,和朋友之间的关系自然就疏远了一层。孙柔嘉知道后,她有点不高兴,认为赵辛楣背后讲她的坏话。于是,她就不高兴丈夫和赵辛楣来往。方鸿渐这才觉得自己不应该结婚。原来孙柔嘉是一个爱争风吃醋的女人,心眼太小,小肚鸡肠,动不动就爱发火,是一个爱使小性子的人。方鸿渐对她越来越感到失望。他们两个人的矛盾也越来越深,经常吵架。方鸿渐的心情越来越不好。他不愿回家,家对于他来说已不是温暖的港湾,至少现在他对自己的家感到很陌生。
回到上海后,方鸿渐在一家报社找到了一份工作,但是报酬却少得可怜。这时孙柔嘉请她的很有权势的姑姑帮忙找到一份工资颇丰的工作。结果,方鸿渐却不领情,认为她这样做有损自己的人格。孙柔嘉气极了,两人大吵了一顿,孙柔嘉愤然离家而去。
方鸿渐失魂落魄地回到清冷的家,他的神经已经麻木了。他的情思弥漫乱飞,他不知道自己这些年都做了些什么。从毕业到现在,他到处颠沛流离,一事无成,而现在,爱情也正在他的内心里死去。他感到周身毫无力气,浑身疲惫不堪。他的心中一片空白。到了这时,他才觉得苏文纨的话是对的:恋爱就像一座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生活何尝不是一座城呢?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03
《围城》一书是钱钟书”锱铢积累”而写成的,小说没有明确的故事线索,只是一些由作者琐碎的见识和经历”拼凑”成的琐碎的情节.就一般而言,情节琐碎的书必然要有绝佳的言语表达才能成为一本成功的作品.钟书君的<<围城>>果真是把语言运用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因此,读《围城》不能像读一般小说那样只注重情节而忽视语言了,如果那样的话(忽略其言语),《围城》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我《围城》里面的精言妙语是这部小说的最成功之处,也是最值得赏析的地方.

钱钟书善用比喻.《围城》中的妙喻有两种,一是真实的写景写事物的形象比喻,读来令人舒畅,感觉恰到好处.二是抽象的思维和感觉运用具体的物象来比喻,或者反行之,读来让人觉得新奇,玄妙.

开篇一段中”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阳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这一句话比喻与拟人混用了,整体流畅自然而不带任何矫饰,这也是我说的第一种比喻,书中很是常见,又如五人赴三闾途中描写”这雨愈下愈老成,水点贯串作丝,河面上像出了痘,无数麻瘢似的水涡,随生随灭息息不停,到雨线更密,又仿佛光滑的水面上在长毛.””老成”用在雨上,可谓唯钱先生一人,用的好!雨丝密说水面上在”长毛”,更是形象新奇,但却又恰倒好处!

更常见的是第二种比喻,也是全书中的亮点.偶尔我重拾起《围城》就是为了”把玩”这些妙喻的.

第一章中”孩子不足两岁,塌鼻子,眼睛两条斜缝,眉毛高高在上,眼睛远隔得彼此要害相思病”,离得远了害相思病,竟然能够这样运用,真是妙极,使人不不得不佩服称奇.

鸿渐学无所成,为了回乡有个交代,只好买张假文凭,”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耻.”一张文凭,联想到《圣经》里的亚当夏娃,可真谓思虑深远啊!

鸿渐对鲍小姐的好象不经意地说的一句”咱们今天都是一个人睡”产生了念头,直回到船舱,”打消已起的念头仿佛跟女人怀孕要打胎一样的难受”,男人要打消那种念头确实困难,要跟女人打胎一样,那可当真难受!

在县省立中学作失稿演讲时,鸿渐说只有鸦片和梅毒在中国社会里长存不灭,使记录的女生“涨红脸停笔不写,仿佛听了鸿渐的最后一句,处女的耳朵已经当众失去贞操”。耳朵失去贞操是因为耳朵里进了污秽之言,这种移形换位的运用钱先生是多么炉火纯青啊!

有意招鸿渐为婿的张先生,喜欢中国语里夹无谓的英文字,钱先生称其“说话里嵌的英文字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仅妆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得好,此外全无用处”。这一比,比的既准确又生动,一个虚荣的假洋鬼子的嘴脸经这一比,原形必露!

方鸿渐把信还给了唐小姐,“他个人的天地忽然从世人公共生活的天地里分出来,宛如与活人幽明隔绝的孤鬼瞧着阳世的乐事,自己插不进,瞧着阳世的太阳,自己晒不到”。失恋的世界是幽暗孤寂的,是抽象的感觉,可在这里,它成了具体的事物,让人看得见摸得着。

来看这一初更妙的,鸿渐去赵辛楣的洋式公寓,“没进门就听见公寓里好象正在开无线电,播送风行一时的《春之恋歌》,空气给那位万众倾倒的国产女明星的尖声撕割得七零八落------那女明星的娇声尖锐里含着浑浊,一大半像鼻子里哼出来的,又腻又粘又软弱无力,个鼻子的主产品鼻涕具有同样品性”。哈哈,女明星被这一比,真是体无完肤香消玉殒了。钱先生惯用这种裸露的不留情面的如刚针一般的讽刺。

听到辛楣说男傧相“对唐晓芙有意思”,鸿渐的心搅腾的厉害,“心像和心里的痛在赛跑,要跑得快,不让这痛赶上,胡扯些不相干的话,仿佛抛掷些障碍物,能暂时拦阻这痛的追赶,所以讲了一大堆出洋船上的光景”。变抽象为具体,以虚为实的手法,还是钱先生使得精妙。

虽然这些比喻很新奇,有时还很幽默,但是幽默时还是让人笑得不干脆,不彻底。因为总有这么一种感觉在心头:正笑别人在人潮汹涌的大街上裸奔,忽然发现自己也只是穿了一个遮羞的裤衩而已。这有一个很好的诠释,汽车陷入了烂泥沟,不肯走了,“汽车夫就破口大骂,此刻骂得更厉害了。骂来骂去,只有一个意思:汽车夫愿意跟汽车的母亲和外祖母发生肉体恋爱”。读到这一处,忍俊不禁,笑着笑着,猛然间感到这也像在说自己,笑声戛然而止!

有些比喻身后的道理也是值得让人深思的,如"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上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知道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做官,让人联想到腐败,其实腐败的真正原因是他的心里本身就长着一棵腐败的幼苗,只不过做官了,肥料施得好了,苗也就长的亭亭如盖,不可抑止了!

语言犀利,讽刺尖露,诙谐幽默,妙语连篇,这是我对《围城》的评价,当然我见识短浅,概括不全也是有的,《围城》里面有很多段落章节里的几乎每句话都可玩味,慢慢品尝.

以上举的也只是九牛一毛,供余下赏析而已,真正想看出《围城》的内涵的,还是亲身去体验去领悟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08-16
个人觉得是对婚姻的看法。
第4个回答  2019-07-21

经典解读可参见杨绛先生为钱钟书《围城》做的序。

内容如下:

钱钟书在《围城》的序里说,这本书是他“锱铢积累”写成的。我是“锱铢积累”读完的。每天晚上,他把写成的稿子给我看,急切地瞧我怎样反应。我笑,他也笑;我大笑,他也大笑。

有时我放下稿子,和他相对大笑,因为笑的不仅是书上的事,还有书外的事。我不用说明笑什么,反正彼此心照不宣。然后他就告诉我下一段打算写什么,我就急切地等着看他怎么写。他平均每天写五百字左右。他给我看的是定稿,不再改动。后来他对这部小说以及其它“少作”都不满意,恨不得大改特改,不过这是后话了。 

......

钟书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但组成故事的人物和情节全属虚构。尽管某几个角色稍有真人的影于,事情都子虚乌有;某些情节略具真实,人物却全是捏造的。 

方鸿渐取材于两个亲戚: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两人都读过《围城》,但是谁也没自认为方鸿渐,因为他们从未有方鸿渐的经历。钟书把方鸿渐作为故事的中心,常从他的眼里看事,从他的心里感受。

不经意的读者会对他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甚至把自己和他合而为一。许多读者以为他就是作者本人。法国十九世纪小说《包法利夫人》的作者福娄拜曾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那么,钱钟书照样可说:“方鸿渐,就是我。”

不过还有许多男女角色都可说是钱钟书,不光是方鸿渐一个。方鸿渐和钱钟书不过都是无锡人罢了,他们的经历远不相同。 

我们乘法国邮船阿多士Ⅱ(Athos Ⅱ)回国,甲板上的情景和《围城》里写的很像,包括法国警官和犹太女人调情,以及中国留学生打麻将等等。鲍小姐却纯是虚构。

我们出国时同船有一个富有曲线的南洋姑娘,船上的外国人对她大有兴趣,把她看作东方美人。我们在牛津认识一个由未婚夫资助留学的女学生,听说很风流。牛津有个研究英国语文的埃及女学生,皮肤黑黑的,我们两人都觉得她很美。

鲍小姐是综合了东方美人、风流未婚妻和埃及美人而抟捏出来的。钟书曾听到中国留学生在邮船上偷情的故事,小说里的方鸿渐就受了鲍小姐的引诱。鲍鱼之肆是臭的,所以那位小姐姓鲍。 

苏小姐也是个复合体。她的相貌是经过美化的一个同学。她的心眼和感情属于另一个;这人可一点不美。走单帮贩私货的又另是一人。苏小姐做的那首诗是钟书央我翻译的,他嘱我不要翻得好,一般就行。

苏小姐的丈夫是另一个同学,小说里乱点了鸳鸯谱。结婚穿黑色礼服,白硬领圈给汗水浸得又黄又软的那位新郎,不是别人,正是钟书自己。因为我们结婚的黄道吉日是一年里最热的日子。我们的结婚照上,新人、伴娘、提花篮的女孩子、提纱的男孩子,一个个都像刚被警察拿获的扒手。 

赵辛媚是由我们喜欢的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子变大的,钟书为他加上了二十多岁年纪。这孩子至今没有长成赵辛媚,当然也不可能有赵辛媚的经历。如果作者说:“方鸿渐,就是我,”他准也会说:“赵辛媚,就是我。” 

其实,褚慎明也是个复合体,小说里的那杯牛奶是另一人喝的。那人也是我们在巴黎时的同伴,他尚未结婚,曾对我们讲:他爱“天仙的美”,不爱“妖精的美”。他的一个朋友却欣赏“妖精的美”,对一个牵狗的妓女大有兴趣,想“叫一个局”,把那妓女请来同喝点什么谈谈话。

有一晚,我们一群人同坐咖啡馆,看见那个牵狗的妓女进另一家咖啡馆去了。“天仙美”的爱慕者对“妖精美”的爱慕者自告奋勇说:“我给你去把她找来。”他去了好久不见回来,钟书跑进那家咖啡馆,只见“天仙美”的爱慕者独坐一桌,正在喝一杯很烫的牛奶,四围都是妓女在窃窃笑他。

钟书“救”了他回来。从此,大家常取笑那杯牛奶,说如果叫妓女,至少也该喝杯啤酒,不该喝牛奶。准是那杯牛奶作崇,使钟书把褚慎明拉到饭馆去喝奶;那大堆的药品准也是即景生情,由那杯牛奶生发出来的。 

方遯翁也是个复合体。读者因为他是方鸿渐的父亲,就确定他是钟书的父亲,其实方遯翁和他父亲只有几分相像。我和钟书订婚前后,钟书的父亲擅自拆看了我给钟书的信,大为赞赏,直接给我写了一封信,郑重把钟书托付给我。这来很像方遯翁的作风。

我们沦陷在上海时,他来信说我“安贫乐道”,这也很像方遯翁的语气。可是,如说方遯翁有二三分像他父亲,那么,更有四五分是像他叔父,还有几分是捏造,因为亲友间常见到这类的封建家长。

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偏爱的人物,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其实,作者如果让他们成为眷属,由眷属再吵架闹翻,那么,结婚如身陷围城的意义就阐发得更透彻了。

方鸿渐失恋后,说赵辛楣如果娶了苏小姐也不过尔尔,又说结婚后会发现娶的总不是意中人。这些话都很对。可是他究竟没有娶到意中人,他那些话也就可释为聊以自慰的话。 

至于点金银行的行长,“我你他”小姐的父母等等,都是上海常见的无锡商人,我不再一一注释。 

我爱读方鸿渐一行五人由上海到三闾大学旅途上的一段。我没和钟书同到湖南去,可是他同行的五人我全认识,没一人和小说里的五人相似,连一丝影儿都没有。

王美玉的卧房我倒见过:床上大红绸面的被子,叠在床里边;桌上大圆镜子,一个女人脱了鞋坐在床边上,旁边煎着大半脸盆的鸦片。那是我在上海寻找住房时看见的,向钟书形容过。

范小姐、刘小姐之流想必是大家熟悉的,不必再介绍。孙柔嘉虽然跟着方鸿渐同到湖南又同回上海,我却从未见过。相识的女人中间(包括我自己),没一个和她相貌相似,但和她稍多接触,就发现她原来是我们这个圈子里最寻常可见的。

方鸿渐“兴趣很广,毫无心得”;她是毫无兴趣而很有打算。她的天地极小,只局限在“围城”内外。她所享的自由也有限,能从城外挤入城里,又从城里挤出城外。她最大的成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

她和方鸿渐是芸芸知识分子间很典型的大妇。孙柔嘉聪明可喜的一点是能画出汪太太的“扼要”:十点红指甲,一张红嘴唇。一个年轻女子对自己又羡又妒又瞧不起的女人,会有这种尖刻。但这点聪明还是钟书赋与她的。

也许我正像堂吉诃德那样,挥剑捣毁了木偶戏台,把《围城》里的人物斫得七零八落,满地都是硬纸做成的断肢残骸。可是,我逐段阅读这部小说的时候,使我放下稿子大笑的,并不是发现了真人实事,却是看到真人实事的一鳞半爪,经过拼凑点化,创出了从未相识的人,捏造了从未想到的事。

......这几句话也许可作《围城》《重印前记》的笺注吧。 

我自己觉得年纪老了;有些事,除了我们俩,没有别人知道。我要乘我们夫妇都健在,一一记下。如有错误,他可以指出,我可以改正。《围城》里写的全是捏造,我所记的却全是事实。 

扩展资料:

杨绛其人

杨绛(1911年7月17日—2016年5月25日),本名杨季康,江苏无锡人,中国女作家、文学翻译家和外国文学研究家,钱钟书夫人。

杨绛通晓英语、法语、西班牙语,由她翻译的《唐·吉诃德》被公认为最优秀的翻译佳作,到2014年已累计发行70多万册;她早年创作的剧本《称心如意》,被搬上舞台长达六十多年,2014年还在公演.

杨绛93岁出版散文随笔《我们仨》,风靡海内外,再版达一百多万册,96岁出版哲理散文集《走到人生边上》,102岁出版250万字的《杨绛文集》八卷。 [2]  2016年5月25日,杨绛逝世,享年105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围城》(钱钟书小说)

百度百科—杨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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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个回答  2008-08-16
m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