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扬娜拉,爱情的作品前言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3

城市是什么? 我眼中的城市,大概就是无数的钢筋水泥混凝土,被人工地合成在一起,变成了许多许多或可爱、或怪异、或雄伟的高楼大厦,耸立在人们的身边。
于是道路围绕着高楼被修建起来,男人和女人穿着各自喜爱的衣服,穿梭在楼与楼之间。
森林湖泊是自然的奇迹,那么城市就是人类的奇迹。
在这样人类的奇迹里面,还会诞生出他与她的爱情,那就更是奇迹中的奇迹了。
在演出完《夜游戏》之后,和剧中的那个疑心重的黄金单身汉Calvin一样,我失去了一些东西,也获得了一些东西——哦,Calvin失去的是同事和朋友的信任,获得的是从此以后对人生的反思;我失去的是为了背那些长篇的台词而耗费的睡眠时间,获得的是来自于整个剧组以及所有支持我们的观众的鼓励。
那个时候,我就在想,看着剧里Jakcy和Vivian在电梯里邂逅并最终成为欢喜冤家——城市里发生的爱情是多么的奇妙啊!原本应该是生活在天南地北的两个人,却因为来到了同一座城市而有了无形的羁绊。我虽然不相信命运,但我绝对相信爱情创造出来的所有可能。
这些年来,我唱着我喜欢的歌,演着我喜欢的戏,走着我喜欢的路—— 其实根本就不需要一定要被掌声和鲜花包围,快乐的源泉是自己坚定地朝着目标前进,哪怕只是路边的一枚鹅卵石,也会因为它的圆润而流露出独特的光芒。这本《沙扬娜拉 爱情》也许只是小狼道路上的一枚鹅卵石,但我相信它的光亮会是每一个热爱生活、赞叹城市、相信爱情的人眼中的无瑕美钻,在仲夏夜的天空里隐隐照亮了归程的小路。
从东京到北京,从北京到台北,发生在三个城市里真诚又妙不可言的爱情,让我有理由相信这个以狼为习性、为名字的家伙,也是一个热爱生活、赞叹城市和相信爱情的人。
接下来,我还会唱好听的歌,演好看的戏,走好玩儿的路,向着下一个城市进发。
你也一起来吧! 湿婆是谁? 当然不会是一个洗脚弄得满身都是溅出来的水的,头发在脑后梳成了一个髻的老婆婆。
非得这么解释的话,这大概会是一个可以被归列为“望文生义”的冷笑话反面教材。
他是印度神话里最伟大的神,与梵天和毗湿奴并称为三大主神。
如果要比较起来的话,应该就像是如来佛祖啊,玉皇大帝啊,太上老君啊这样对中国人来说,听起来就非常了不起的大人物。
我一直奇怪的是,中国古时候一直并列推崇的“儒”、“道”、“佛” 三教,为什么在那些生时都很厉害的名人死了升仙之后,儒家的神仙在地位上总是来得比道家和佛家要低呢? 看来古时候,读书人和写书人,都一样不是那么被看得起的。
还好,我不是生在古代。
继续讲湿婆。
传说湿婆会一百零八种舞蹈,简直就像是迈克尔·杰克逊一样。但我不晓得湿婆有没有垫过鼻子、整过下巴,不过我知道他有一个很爱他很爱他的妻子,为了他还自杀了。
所以湿婆应该是不会对小孩子有特别的兴趣的,我认为。
还有传说,湿婆在欢乐与悲哀时喜欢跳舞,或是独自跳舞,或是与他的妻子黛维一起跳舞,因为他是节奏之神。舞蹈既象征着湿婆的荣耀,也象征着宇宙的永恒运动。
于是在印度教的雕像里,湿婆的样子总是被刻画成一只脚独立着在跳舞,另一只脚一直弯曲地悬在半空中。因为他是宇宙之神,所以他停在半空中的脚是不能放下的。
一旦放下,整个宇宙的时间就停止了。
这好像与这本《沙扬娜拉,爱情》没什么关系。
不过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我有好几次都很想去印度,到湿婆的神像面前好好地参拜一下,企求他能将脚放下来,哪怕只有片刻也好。
神的片刻,对于人类来说,应该是比一个礼拜或者一个月更长的时间了吧。
可惜的是,我写出来的这本书,书里的这些男生和女生,都跟印度没什么关系。他们从台北飞到东京,又从东京飞到北京,最后再从北京飞到了台北,就好像机票不需要花钱买一样,过着连明明身为作者的我本人,都感到惊讶的随性生活。
每次写完一本书,都会有人问我,你最喜欢你书里的哪个人物。
这好像是身为作者,都必定会经历的事情。金庸先生好像就回答过,男的喜欢韦小宝,女的喜欢程灵素等类似的答案。
《望君珍重》里我最喜欢的是阿朱,因为那是我一个好哥们儿的原型再现。
《恋爱游戏》里我最喜欢的是小明,因为那是我大学好友的原型再现。
我从来都不会回答出,我喜欢第一女主角令狐奴奴,或者第二女主角林培堇这种众所期待的“官方”答案。
因为我只能去从我的小说里,喜欢那个最真实的角色,而我笔下的女主角,多少都会成为许多个女孩的综合体,我不知道我到底该喜欢她身上原本属于谁的特质。
所以,这次再遇见有人问我喜欢《沙扬娜拉 爱情》里的哪个角色的时候,我早就准备好了应对的答案,可以毫不迟疑地告诉你:“我最喜欢杨甜儿初次见到广时诚的时候……所扔出去的那一只拖鞋!” 事实上,这次的《沙扬娜拉,爱情》,里面已经破天荒地存在了诸多我认识的人的形象,像杨甜儿呀,广时诚呀,梅衍康呀,都是真实存在于我身边的人物。
于是我常在周末出去喝酒的时候,把写阿康的某一段角色对白,拿给真实的阿康看。他就会用台湾人特有的语气,竖鼻子横脸地指着我大骂:“你你你,怎么可以把我平时说的话全都记录下来嘞!” 所以,当你啊,看着我这本小说的时候,其实已经完整地看到了小说里的人,在现实里所表现出来的一举一动了。
只是,为了去记录他们的言行,花了我太多的精力。我这么做无非是想让我笔下的角色,可以比以往的书里来得更真实生动,但实际实行起来,才发现努力地把一个人的日常言行都COPY下来,是件很累、很辛苦的事情。
我有点可怜起写《论语》的人了,他不仅要记录孔子的言行,还要记录孔子的弟子,和这些弟子的弟子的言行。
难怪,《论语》会比《沙扬娜拉,爱情》好看,毕竟人家记录得更仔细嘛! 就是为了这点说得好听点叫做“收集素材”的事情,我才格外希望湿婆能放下脚来,好让我可以拥有更多休息以及打电动的时间。
或许我真应该去印度的,像某某名作家度假一样,还可以冠冕堂皇地跟出版社的编辑说,我是去采风了。
大凡作者采风,其实不过是我们的脑细胞累了,想歇一下的借口罢了。
台北和东京,都是有着各自特色的城市。
我生活在北京久了,不由得就开始怀念起这两个城市的好来。
它们给我留下的印象是不同的:东京遍地都是流行的影子,你不走快一点,都会被时代抛弃。而台北,不管睁开眼,还是闭上眼,到处都是好吃的。
所以如果我失去了用文字描述的能力的话,我会用画画的方式来描绘这两个城市的景象——一个满是樱花纷飞,树枝上都叉着PS2游戏光盘和LV樱桃包;另一个摊贩小车堆满了街头巷角,我想喝的爱玉冰和好吃的排骨大王,多得我吃也吃不完。哦,还有专卖鹅肉的鸭肉扁,也是不能错过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我在东京和台北也待得久了,我一样会想念北京的豆汁和天安门吧。
不管怎么样,书总算是顺利写完了。
长期以来一直身负着“永远无法把一个故事全部写完”这个恶名的我,如今可以很堂而皇之地在出版社编辑面前,拿起PSP,在他忙着校对的时候,很坦然地打我的新游戏。
我不是恶劣,谁让他在我构思剧情的时候,冲到我面前大嚼烤羊腰子的 ! 也希望,这终于能够圆满的故事,可以让长久支持着我的读者朋友们感到欣慰。这许多年来,要多谢你们毫无保留地鼓励着我,从这本杂志,一直追到另一本杂志,为的只是能多看一点,有时我都觉得狗屁倒糟的文字。
当然也要谢谢全力支持着我写完这本书我的编辑李福特——东西学长啊 !还是你最支持我!此外还要特别地感谢给予我大力支持的龙王姐姐。
龙王姐姐啊,你的音乐才华真是让我无比地崇拜,但你在三更半夜不睡觉还抓我试听的热情,真是让我无比地鄙夷,以及你在买手机时犹豫了半年才下定决心的“毅力”,更是让我无比地汗颜。
还记得在完稿时,跟《昕薇》的一个编辑,聊到80后文学的事情。
我说80后文学,好多好多年轻的作者,都喜欢以疼痛示人,写出来的,应该叫“疼痛文学”吧。
这些疼痛,他们未必亲身经历过,却一个个逼真得让你以为他们都曾经从痛里走过来一样。
我也是80年代之后的作者,很可惜的是,我完全体会不到疼痛。
果然是我生活得太安逸了么——我无比可耻地反省着。
那编辑就笑着跟我说:这样也好,跟疼痛文学不一样的是,你的文字里满是温暖的感觉。
所以,我就应该是“治愈文学”么? 或者,连“治愈”也算不上,我充其量只是个“创可贴文学”吧! 无论如何,如果我的文字,真的能令你片刻忘记生活中挫折所带来的疼痛的话,那我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在下一本书里,更加肆无忌惮地去描绘幸福,去阐述快乐了。
开篇的时候就说过了,如果湿婆放下了另一只脚,时间就会停止。
我们曾多少次真诚地期待过,时间能真的停止啊! 比如高考前三天才发现自己还有好多书没复习;比如飞机要起飞了,偏偏拉肚子拉了半天都还没好;比如遇见一个喜欢的人,陪着对方轧马路却看着马上要走到她家门口了…… 湿婆的脚究竟有没有放下来过,我不知道。
但我却一直在想:就为了宇宙能正常地运转,他亿万年地保持金鸡独立的造型——他,他不累么? 看完《沙扬娜拉爱情》,你应该没有觉得累吧?</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