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货物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被火烧毁货物价值10000美元,因灌水救火被水浸坏货物损失8000美元。船方宣布为共同海损,请判断(1)该轮船长宣布上述损失为共同海损是否合理?(2)被火烧毁的货物损失10000美元船方是否应负责赔偿,理由是什么?(3)被水浸的货物损失8000美元属什么性质的损失?应由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