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质保金都是合同金额的5% ”出自哪个文件条款中啊?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01-04
法律对此没有硬性规定的,只是现实中大家都已经形成这样的习惯了,一个工程合同都会预留5%保质金,当然也得看合同总金额,有些也有达10%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1-04
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
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剩余部分在质保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1-04
质保金不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权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体比例多数不固定,不过实践中大家一般采取5%质保金罢了!
第4个回答  2017-08-21
2005年《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执行。
2016年《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05]7号)同时废止。
2017年6月20日《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6]295号)同时废止。
第5个回答  2017-06-1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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