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交契税吗?还要交哪些税?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01-11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其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以划拨方式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征收契税,转让时补缴。
一、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3、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税不属于契税的征收范围。
二、《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其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四、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
五、以划拨方式承受国有土地主要是: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要交什么税
一、土地取得费:
1、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2、城镇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补偿费、征收安置补助、停业损失补偿费;
二、相关税费:
1、集体土地: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地管理费;
2、城镇土地:征收管理费或服务费(评估费等);
三、土地开发费:
1、基础设施配套费。
2、公共事业建设配套费。
四、开发利息(开发期投入开发资金占用利息)。
五、土地开发利润(开发企业的利润)。
注意:经过县级政府或者以上政府批准的土地就是指划拨土地,划拨土地使用者还需要先缴纳一定的补偿费、以及安置等费用后,再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是将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一种行为。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