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01-08
公司法
第九十八条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九十九条规定: 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第三十七条规定: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那么,在不设职工董事的公司里,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中董事的人选。
也就是说,股东大会产生董事会,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董事会为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