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的九种重病是什么,可以取公积金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06-27
根据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患九种重大疾病半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两年内实际个人支出金额(扣除医保已报销部分),两年内累计提取不得超过实际个人支出金额。
这九种疾病为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
但是目前部分城市已经取消九种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例如近期郑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取消九种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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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3-16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