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劳动法》仲裁委第27条,在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后,一年内向申请仲裁的一年内时效如何理解?

在解除劳动关系后,一年内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一年内有效如何理解?
是一年内向仲裁委申请仲裁有效?还是一年必须连申请带结案?

第1个回答  2012-03-18
从解除关系之日开始,只能在一年内追索,你每推后一个月,你能申请的权利就少了一个月的。所以打算仲裁就得抓紧了。
第2个回答  2012-03-18
只要你在一年内提交申请就可以了,不包括结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3-19
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起1年,注意收集好相关证据,最好是有公司公章的文件
第4个回答  2012-03-17
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
仲裁会根据你提交的证据来看是否在时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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