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遭同事毒杀不算工伤,法院这样判决是否合理?

在上班途中,又是因工作产生纠纷,被发生争执的同事毒杀,向人社提出申请工伤却被驳回,最后只得诉至法庭。近日,关于这起案件,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被害人的死亡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亡,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第1个回答  2016-10-19
毒杀属于杀人啊,如果有证据表明凶手是同事,可以起诉对方故意杀人罪。

工伤是指在工作期间遭受意外,这里的工作期间并不是狭隘的上班时间,而是包含上下班途中。工伤和意外其实定义差不多,最主要的区别是一个社保,一个商业保险。另外,工伤的受伤程度比较重。

一般认定为工伤需要有几个前提,首先是上班期间发生的,不可避免的事故,且对身体造成了损伤,最低等级是十级伤残,要鉴定报告的。经常发生的工伤事例有很多,比如在车间工作的时候不小心被机器砸伤导致骨折,比如上班途中不慎被撞导致骨折。

工伤都是要有鉴定报告的,而且要厂里买了工伤险才能报销。如果厂里没有为职工买工伤险,要自己和厂里协商赔偿,除了医疗费,还可以索要误工费。在恢复期间,医院开的假条要保存好,报销或协商赔偿都要用到。

如果自己从事的工作基本不会发生工伤,不过心里还是想买个平安的话,建议考虑意外险。驾车人员可以投保车险,不是为车子买的保险,是专门保障驾驶人员安全的险种,还可以搭配医疗险。一年几千觉得贵的话,可以买个卡单,住院也包含在内,费用几百元,就当是上香了。

国内人士对于保险和法律还是缺乏了解的,即便国家宣传法律已经很久了,即便普法栏目一直在播出。所以这方面还是要多花功夫,这些常识应该从小教育。现在的小学课本已经有了保险知识的普及,不过据了解保险课都是被别的学科占用了。政府要考虑到这方面,此外,开设法律课,也应当提上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