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五星级酒店上班,我是正式工,每年酒店管理的学校会往这里输送实习生,可是实习生一年之后就要走

我喜欢上了一个实习生,可是他还有四个月就走了,我要是追她,差不多四个月才刚刚熟悉,况且人家还要走,留不住他,可是这么喜欢他,挺纠结的,留下不留下决定权在他手里,他说过,他不留下,他家和我家相隔千里,大家想办法,我怎么去表达,去追她,是我的一个女同事啊

第1个回答  2012-03-10
如果你目前在她心目中有足够的份量,相信她会为你留下来,如果目前她还没到那个程度,可你却非她不可了,那么你就追过去。哪怕追到以后并不是你想的那样,但是至少你不会后悔。相信她会被你感动的。
第2个回答  2012-03-10
趁年轻不要错过机会!但是她家和你家相隔千里呢,顺其自然吧。如果以后夫妻双方都是留在酒店工作的,在照顾家庭小孩方面有教多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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