涓泉文学社的涓泉文学社章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2

(2014年9月修订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学生团体定名为“蚌埠学院涓泉文学社”,简称:涓泉文学社。
第二条:涓泉文学社是在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以共同的文学兴趣和热情而组成的学生文学组织。以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学生文学写作、文字表达、文学欣赏能力,以文会友增进团结,提高文学鉴赏水平为宗旨,开展活动遵循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涓泉文学社是学院以及社会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建设校园精神文明、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涓泉文学社在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和蚌埠学院学生团体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各项正规活动,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活动经费。社内财务制度遵守学校财务制度。
第三条:宗旨
(一)中心宗旨
1、全面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党、爱国、热爱社会主义。
2、认真遵守执行宪法、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规章制度。
3、提倡发扬自强、勤劳的传统美德。
4、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全面提高同学的综合素质。
5、让其成为同学抒发青春、理想的业余课堂。
(二)办社和立社宗旨:弘扬校园文化,增强文学氛围。
(三)活动宗旨:将涓泉文学进行到底!
(四)发展方向:走纯文学道路,发扬纯粹的文学精神。
(五)办刊宗旨:人文、青春、激扬
第四条:涓泉文学社口号:艰苦奋斗,服务于广大同学! 涓泉人,齐携手,共奋进!
第五条:涓泉文学社奉行自愿参加,奉献社会,提高自己。
第六条:涓泉文学社基本任务:
(一)遵循教育方针,探索、实践课外校园文化和文学事业建设,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涓泉文学社成员综合素质的提升;
(二)倡导、组织、监督涓泉文学社成员开展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和社会服务活动,使涓泉文学社成员切实为同学和社会服务;
(三)代表蚌埠学院涓泉文学社成员正当、合法的利益和意志,表达和维护涓泉文学社成员权利,做好学院和涓泉文学社成员之间,涓泉文学社成员和其他学生团体之间,涓泉文学社成员和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四)支持和参与学校各项改革,配合学校维护校园稳定,协助学院建设良性发展的校园民主和文化氛围,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组 织
第七条:涓泉文学社机构最高机构为全体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大会每年召两次以上,必要时经理事会批准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一)全体代表大会主要任务和职责:
1、修改涓泉文学社章程以及会员手册;
2、选举、罢免理事会成员(理事会成员含社长、副社长、部长、副部长),有权对社长和理事会进行监督和弹劾;
3、公布和审议本年度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涓泉文学社的各项工作;
4、讨论上一年度涓泉文学社的工作成功与失败之处,并决定下一年度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5、考评各会员涓泉文学社学期、学年工作。
第八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三次以上,会期由理事会成员、社长决定。理事会由社会提名,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一)理事会责任:
1、召开会员大会;
2、讨论和决定年度工作方针、计划和任务;
3、对社长起监督作用,但不得干涉社长正常事务,社长对理事会负责
(二)社长应必须具备的条件:
1、蚌埠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大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遵守校规校纪,热衷于学生团体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在班级有一定的威信;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社长和重要工作人员:
1、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者(含考察课);
2、受到警告或者警告以上处分者;
3、曾因违反有关规定,已被撤职的学生干部;
4、曾在因违反有关规定而宣告解散的学生团体中担任主要负责人或重要成员者;
5、有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者。
(四)涓泉文学社工作人员产生办法:
1、社长、副社长、各部部长、副部长由广大会员竞聘,通过公开民主推选产生;
2、每年举行一届换届选举,根据情况进行竞职演讲,时间为每年十二月底;
3、各工作人员工作有重大原则的问题或其他错误,由理事会提交会员大会审议调换。
4、社长产生具体方式:由原社长推荐和自我推荐产生候选人,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在涓泉文学社监督下当场选举,得票结果报院团委批准后当选。
第九条: 组织结构:
(一)涓泉文学社组织结构图:
会员大会

理事会

社长、副社长

组织部 财务部 外联部 编创部 办公室 朗诵队
(二)涓泉文学社部门设置:
1、社长1名,副社长2—3名
2、各部门部长各1名、副部长2—3名,干事若干。
第十条:涓泉文学社各部门职责
(1)社长:
A、全面负责文学社各项工作,主持召开文学社重要会议;
B、接受院领导、院团委和学生团体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及时向院团委和学生团体管理委员会组织汇报工作;
C、提名、决定和罢免涓泉文学社各职能部门干部;
D、对涓泉文学社负责,向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和学生团体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及时向涓泉文学社成员传达上级指示和文件精神;
E、代表涓泉文学社参加学生团体管理委员会以及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工作例会;
F、颁布实施各类制度、条例,有权嘉奖、表彰、批评涓泉文学社部门和个人,并积极外对外交流;
(2)副社长:
A、协助社长开展各项工作;
B、指导、帮助、监督涓泉文学社各分管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C、完成社长交办的各项任务,并可受社长委托,在社长不在的情况下,代行社长职责。
(3)办公室:
A、负责例会及相关事宜的人事通知和会议记录;
B、负责日常考勤工作,并对出勤情况及时通报;
C、负责拟定涓泉文学社的工作计划,并做好总结工作;
D、协助社长、副社长进行日常管理;
E、和财务部负责日常用品以及活动用品、奖品的采购
F、负责活动节目收集;
G、负责管理社团人员仪表形象;
H、负责接待重要嘉宾以及顾问老师;
I、代表本社团参加重要活动,作为形象大使;
J、负责社团微博、QQ的日常管理;
K、负责涓泉文学社网页制作、管理各电脑技术处理工作;
L、负责现各单位进行网络交流;
M、负责管理和保护涓泉文学社网站及网页制作;
N、负责管理电子版文件;
O、负责打印涓泉文学社需要的文件以及报纸稿件;
P、负责上传涓泉文学社活动信息给学生团体管理委员会网站以及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
(4)编创部:
A、负责采稿、修稿;
B、负责收集稿件;
C、负责创作稿件;
D、负责编排工作;
E、负责推送优秀稿件;
F、和网络部负责刊物版面设计;
G、负责借鉴其他社团、报社等办刊经验,取长补短
(5)宣传部:
A、负责与广播站建立宣传联络关系
B、负责出海报招收新会员
C、负责宣传涓泉文学社章程;
D、负责宣传涓泉文学社各项工作,对涓泉文学社开展的系列活动及时报道,对表现优异的集体或个人给予宣传;
E、负责组织调查问卷等相关活动,及时将会员的意见反馈给涓泉文学社;
F、负责监督涓泉文学社海报、稿件等的真实性,协调其他学生团体和学生团体管理委员会以及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海报的张贴。
(6)外联部:
A、负责联络涓泉文学社大型活动和刊物出版的赞助单位及其他学生团体举办的联合性活动;
B、负责与外校文学团体之间的联系,借鉴外校文学团体组织的先进管理方法、组织活动经验;
C、对会员进行外联工作监督、指导。
(7)组织部:
A、负责评审优秀社员;
B、负责审核涓泉文学社以及各部门活动策划;
C、负责指导、帮助各部门开展活动,并监督各部门计划的落实;
D、活动会场布置、后勤;
E、负责活动策划(包括书写活动策划方案,结合财务部进行活动经费预算);
F、根据涓泉文学社的制度和有关计划组织、落实事宜(包括书写活动总结并递交学生团体管理委员会以及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
G、对涓泉文学社的干部任用起一定作用;
H、负责招收新会员、发会员证、会员注册,会员普查,通知下发等
(8)财务部:
A、负责列出各项经费开支细则帐目;
B、负责做好每一项经费记账工作以及报销签证;
C、和秘书处负责日常用品以及活动用品、奖品的采购,并及时公布帐目审核结果;
D、负责登记、监管涓泉文学社固定资产;、
(9)朗诵队:
A、负责日常朗诵训练
B、负责代表涓泉参与其他团体的活动邀请
C、担任部门间沟通的桥梁角色
第三章会 员
第十一条:涓泉文学社实行会员制,实行入会自由、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凡在蚌埠学院取得正常学籍的学生,并承认遵守本章程,提出申请加入并按规定缴纳会费者方可成为涓泉文学社会员。
第十三条:涓泉文学社会员需填写文学社员登记表,文学社正式将其入档。
第十四条:会员须知:
(一)会员必须思想进步,道德品质优良,学习认真。
(二)会员必须热爱文学艺术,且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三)文学社一切活动均属开辟第二课堂的有益活动,会员应注意与第一课堂紧密配合、互为补充,以相互促进。
(四)会员每学期不定期进行登记一次,老社员将优先登记。
(五)会员任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将颁发聘书;学期末将对会员该学期考核成绩依次累计,评出3—6名优秀工作者及先进个人,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五条:会员权利与义务:
(一)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校规校纪以及本章程。
(三)会员根据涓泉文学社的决议独立开展活动,有义务踊跃参加涓泉文学社开展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分配的各项任务,并努力发挥最佳水平。
(四)对涓泉文学社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要维护涓泉文学社合法权益。
(五)会员有义务向涓泉文学社推荐会员。
(六)会员享有优先在《木欣泉》、《涓泉》、涓泉文学社网站上发表作品的权利,其优秀作品可由涓泉文学社负责向校报、校外报刊等推荐。在《木欣泉》、《涓泉》、涓泉文学社网站上发表作品的会员,将不支付稿费或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如作品被其他报刊采录,稿酬自取。
(七)会员可享有优先阅读《木欣泉》、《涓泉》以及校内外刊物、杂志等相关资料之权利,有关资料由涓泉文学社统一分发。
(八)会员每学年向《木欣泉》、《涓泉》、涓泉文学社网站投稿不少于2篇。
(九)会员有义务维护涓泉文学社名誉和学习知晓涓泉文学社历史、社歌等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和本章程的行为,由理事会召开会议决定撤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七条:根据会员表现、实践成效将给予表彰或相关物质奖励。
  
第三章 附属管理
第十八条:涓泉文学社(名誉)指导老师、(名誉)顾问
(一)聘请方式:涓泉文学社聘请政治水平较高、知识造诣较深或在某方面有专长,关心学生社团活动的专家、学者或者教师,担任(名誉)指导老师或(名誉)顾问,经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和学生团体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备案,按聘期颁发聘书,聘请满可续聘。
(二)凡涓泉文学社(名誉)指导老师或(名誉)顾问有义务指导和安排涓泉文学社工作,可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要维护涓泉文学社合法权益。如出现重大有害有涓泉文学社的,可经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审核后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涓泉文学社旗帜、标志、社徽、题词、社歌
(一)涓泉文学社旗帜是涓泉文学社的一种标志,是涓泉文学社的象征。它通过一定的式样、色彩和图案反映涓泉文学社特色和历史文化传统。
(二)涓泉文学社标志、社徽、题词是代表涓泉文学社的徽章,是涓泉文学社精神象征,是涓泉文学社服务宗旨理念、人文精神和精神风貌的集中体现,是涓泉文学社独有的形象标识。
(三)涓泉文学社社歌是涓泉文学社精神理念的艺术体现,是涓泉文学社独有的形象标识。
(四)规范使用涓泉文学社旗帜、标志、社徽、题词、社歌,是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学校、社会、涓泉文学社形象的重要举措。
第二十条:涓泉文学社旗帜、标志、社徽、题词、社歌是涓泉文学社的象征和独有的形象标识,各涓泉文学社成员、各学生团体、学院各职能部门应该尊重和爱护涓泉文学社旗帜、标志、社徽、题词、社歌,有责任和义务维护涓泉文学社的形象和名誉。任何各涓泉文学社成员、各学生团体、学院各职能部门和个人使用涓泉文学社旗帜、标志、社徽、题词、社歌,不得篡改内容,不得采取欺骗或有损涓泉文学社形象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涓泉文学社旗帜、标志、社徽、题词、社歌的管理和使用
(一)涓泉文学社旗帜、标志、社徽、题词、社歌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学院以及学院各职能部门主办的庆典、会议、集会、合作交流、招生就业等重大活动需携带、展示涓泉文学社形象的;
2、涓泉文学社主办、承办、协办的各类活动;
3、涓泉文学社、学生团体管理委员会以及学院各职能部门统一制作的旗帜、徽章、宣传资料、纪念品、工作笔记、公用信封信笺及涓泉文学社工作证、名片等;
4、涓泉文学社及学院出版印制(含内部出版物)的报刊、书籍等需要展示涓泉文学社形象的;
5、涓泉文学社办公室、宣传文化设施等公共场所的布置。
(二)涓泉文学社旗帜、标志、社徽、题词、社歌应遵守以下规定:
1、涓泉文学社旗帜、标志、社徽、题词、社歌禁止用于以下方面:
(1)除涓泉文学社外各学生团体和外单位(含与蚌埠学院有合作关系但未获得使用授权的单位);
(2)私人活动等其他不适合使用涓泉文学社旗帜、标志、社徽、题词、社歌的场合;
(3)日常生活场所的陈设布置。
2、凡在校园内各公共场所设置涓泉文学社旗帜、标志、社徽、题词、社歌,须经涓泉文学社授权同意;
3、凡在蚌埠学院外各新闻媒介、公共场所刊登、播出、张贴涓泉文学社旗帜、标志、社徽、题词、社歌,须经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学生团体管理委员会和涓泉文学社审核批准;
4、凡在蚌埠学院组织的经营性广告宣传活动中使用涓泉文学社旗帜、标志、社徽、题词、社歌,须经共青团蚌埠学院、学生团体管理委员会和涓泉文学社审核批准;
5、凡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学生团体管理委员会和涓泉文学社合作的蚌埠学院内外单位(包括学院各职能部门)在与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学生团体管理委员会和涓泉文学社合作项目有关的场合使用涓泉文学社旗帜、标志、社徽、题词、社歌,须经共青团蚌埠学院、学生团体管理委员会和涓泉文学社审核批准;
6、使用涓泉文学社旗帜、标志、社徽、题词可根据需要按比例调整大小,但不得擅自修改图案、字体及色彩参数;使用涓泉文学社社歌不得擅自修改歌词和曲谱,不得变声亵渎。
(三)凡因涓泉文学社旗帜、标志、社徽、题词、社歌使用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后果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涓泉文学社外借学生会、各学生团体以及个人的公共财物(包括展板、席卡、旗帜、标志、社徽、题词、社歌等), 各涓泉文学社成员和各学生团体需爱护,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坏需赔偿。
第二十三条:涓泉文学社印章和档案
(一)涓泉文学社印章为艺术图章。由涓泉文学社社长保管、使用。未经共青团蚌埠学院委员会、学生团体管理委员会、涓泉文学社理事会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印章。印章若有遗失须向全院张榜公布,经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更换新印章。涓泉文学社印章只能使用于涓泉文学社申请、总结、证明、聘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文件,不得擅自使用。凡擅自使用产生不良后果的个人或集体,将根据情节程度追究其责任。
(二)涓泉文学社纸质档案由社长保管,换届后由老社长转交新社长。电子档案由社长和网络部各备一份。由于保管失误而造成重要文件丢失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弥补,情节严重者将理事会召开会议审核后撤销其职务。
  
第四章 活动方式与范围
第二十四条:涓泉文学社的活动方式:
(一)每月向文学社成员和非文学社成员征集文学类作品,择优刊登在社报《木欣泉》和社刊《涓泉》上,推荐给校报,优秀作品向各大报刊杂志推荐发表。
(二)在征求得主管单位的同意前提下,举办较大规模征文活动,举办较大规模校内外学生团体交流活动。
(三)在蚌埠学院院内外为文学社期刊和各种活动联系赞助商。
(四)与跟文学社有文学方面交往和联络的高校文学社团继续保持交往和联系。
(五)紧密配合蚌埠学院团委和学生团体管理委员会、院内外学生团体支持、参与活动。
第二十五条:任何人和单位不得盗用涓泉文学社名义开展活动。
第二十六条:涓泉文学社的活动范围:基本活动在蚌埠学院内举行,并积极向院外扩大影响力。
  
第五章任 务
第二十七条:为活跃广大校园文学氛围,鼓励广大社员积极投稿,并定期发行涓泉文学社刊物。
第二十八条:根据学院具体时期发生的事,请社员发表意见或举办征文活动。
第二十九条:涓泉文学社与其他学生团体紧密联系,开展一系列丰富同学生活的活动,与院广播站开办一档节目。
  
第六章活动资金
第三十条:资金来源大部分靠涓泉文学社会员会费、赞助筹集及院团委支持。
第三十一条:部分资金由外联部筹集,依靠有关单位的赞助和捐助。
凡涓泉文学社成员筹集的赞助经费,将根据金额的大小给与提成,提成范围为20%—40%。
第三十二条:经费管理由财务部进行并受会员监督,定期向院团委和学生团体管理委员会递交财务报表,向涓泉文学社成员汇报财政状况。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涓泉文学社所有成员都必须严格履行本章程。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归蚌埠学院涓泉文学社所有,本章程将在实践中不断修订、更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