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7-13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 安 全 生产监督管理、监察部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 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必 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 2 ) 安 全 生产监督管理、监察部门发现属于其他有关部门 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应该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 辖权的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 3 ) 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部门及有 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 隐 患 ,治 理 工 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 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 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 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 4 ) 经 治 理 后 符 合 安 全 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 面申请,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 后 ,方 可 恢 复 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 、 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