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女儿跟我,对方一年给抚养费4000,原来给女儿买的保险投保人是对方几年来都是我在缴费,一年

3000,而且今年保险是转账不收现金,必须要投保人的账户,我也是女儿的监护人所以我想变更投保人,和对方协商多次都不同意,我有权争取吗?急

第1个回答  2011-08-26
可以变更投保人,但须经对方同意。因为一旦退保的话,本保单退回的钱是投保人的。如果协商不成的话,最好约定不能中途退保,到满期由小孩来领取这笔钱,毕竟小孩是双方的。
少儿保险一般具有保费豁免功能,投保人一经变更将失去这一权利,所以请您三思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8-14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有权变更

祝你顺利追问

我是说变更保险投保人

追答

有权争取,但是徐征得对方与保险公司同意

这是保险合同,合同的变更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意

追问

保险公司的与对方交谈过对方不同意,我可不可以通过法律

追答

那就没有多大的办法,法律不能强制更改保险合同的

第3个回答  2011-08-18
对方不愿意改就让对方交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