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工伤九级能主张精神损害中的那些赔偿项目?

我今年6月25号,在潘集区田集电厂二期工程电除尘工地卸车时,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砸断了我的大腿和脚踝,造成我大腿粉碎性骨折伴移位,做的钢钉内固定手术,现已申报工伤,估计伤残等级应该是九级,(详情百度搜索“致淮南市委方西屏书记的一封公开信”)象我这种情况除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外,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如果能,我需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中的那些项目?具体程序怎么走?请各位给予帮助,本人不胜感激!拜托了谢谢!

第1个回答  2014-01-02
可以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工伤待遇,其中属于单位承担的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存在疑问可百度: lawsan律商
第2个回答  2014-01-02
既然已申报工伤,那就只能按《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来处理。而《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是没有精神损害赔偿的。
要精神害赔偿也可以,你就不用申报工伤了(或是不能认定工伤),找个律师以人身损害赔偿向法院起诉得了。
申报工伤,认定以后,就算你向法院起诉,也有个仲裁前置。而在仲裁中,我是没听说过有精神损害赔偿的(至少到眼目前为止没有,也不支持)。
个人观点,供参考。
谢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1-02
工伤赔偿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只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主张
第4个回答  2014-01-02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待遇中没有精神抚慰金这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