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有关社会民生 医疗 生活的???

最近来了几个人,每天开着面包车,打着宣传的话语,在某村演讲向村民发放免费药物, 说是为了宣传,让村民免费使用后觉得可以要到当地开店,当地有很多村民觉得不要钱都每天按时到演讲处领药,已经过去了一个星期了,那些人还来。我是不相信这些人更不相信这些药了,我想在此问下有没有人碰倒过类似的情况,是不是骗人的啊!!!我怕村民们被骗 ,因为这两天有些药物再开始收钱了,
他们的药物称是保健品,但是上面又写着治疗功效,我觉得有点假、会不会害人啊。
药物有【熊胆复明眼膏 批准文号 豫卫健用字2004第0040号】【一步到胃 是冲剂的 批准文号 黔卫食准字2005第80号】还有 雪莲百痛贴 远红外 华佗神药酒什么的,上面的内容也不怎么清楚,批准文号也没明显标注!

第1个回答  2011-08-09
报警就知道了
第2个回答  2011-08-10
都是骗人的、不要上当,赶快报警110
第3个回答  2011-08-12
应该对这些药物有进一步的了解,如果它们贩卖的是假药,可以报警处理,对销售假药、劣药的处罚见《药品管理法》第九章,第74、7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药品管理法74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管理法75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八)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4个回答  2011-08-14
这些都是骗人的。先给点小恩小惠 再骗更多的钱。
第5个回答  2011-08-20
这明显的是假药的吗,你去查查编号不就知道了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记住这点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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