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货款需要房产证吗?

没有怎么办?

第1个回答  2011-09-11
2009-2010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签订借款合同的几点要求
一、合同填写要求:
(一)、“借款合同书”贷款学生一人四份,上面已盖有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资助管理中心的印章,是具有法律依据的版本,要求学生认真对待。贷款学生要认真阅读,了解借款合同的各项条款内容,把自己要填的内容预先在其他纸上写好,然后再抄到“借款合同书”上,学生填写的内容要真实有效,家庭地址、联系方式要写具体详细。
(二)、“借款合同书”的填写有几处主要的内容不可涂改。如:姓名、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日期、账户号。
(三)、“借款合同提要”是按年级、班级打印出来,上面有学生贷款详细信息,贷款学生参照“借款合同提要”内容填写“借款合同”。若“借款合同提要”内容有错,把错误内容改为正确的(但借款金额不能修改),借款合同内容要按正确的来填写。贷款学生自己要认真核对上面的信息,“借款合同提要”有错的,贷款学生要签字按手印,辅导员要收起统一交上来(没有错误的“借款合同提要”不用交)。
(四)、“借款凭证”一式四联,借款人要签名并在每一联加盖手印;
(五)、“代为扣划支付委托书”签字加盖手印(委托书正下方有贷款学生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六)、各学院要组织贷款学生集中填写“借款合同书”,不允许学生自己拿回去填写,避免合同书丢失、填错,必须在辅导员指导下填写。
(七)、各学院辅导员要统计上次贷款学生的存折(卡)是否丢失或消户。如有贷过款的学生存折(卡)丢失或自己消户,若再次贷款,银行、学校无法把款划拨到帐户上。凡是贷款的学生自己补办的存折,教育厅、银行、学校贷款系统里没有账号信息。各学院尽快通知这些学生办理帐号变更手续,使以后学生再次贷款或还贷款使用。
(八)、各学院贷款合同、借款凭证和代为扣划支付委托书要下发的《贷款合同、借款凭证、代划支付委托书排放顺序》整理,于10月30日盖好章后交到学生处(学生宿舍4#楼104房间)。
(九)、第一次贷款的学生,需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把身份证复印件放到A4纸上复印,以方便收集。
二、合同填写说明:
(一)合同各方信息填写:
1.合同编号(见提要),班级学号写在合同的左上角,档案号填写在合同的右上角;
2.年度:2009-2010;
3.甲方:贷款学生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参照合同提要内容填写),姓名必须与学校学籍姓名、身份证姓名一致;邮政编码:450011;
联系电话:填写贷款学生本人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贷款学生必须填写,没有的申请一个;
QQ:贷款学生要留下QQ号方便联系,若没有填写无。
4.甲方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父母姓名:只填写父亲姓名、身份证号(如父亲不在或离异,可填写母亲姓名、身份证号;如父母双亡,可填写监护人的姓名、身份证号)。
详细通讯地址:填写家庭地址,具体到省市县乡(镇)村组或;
邮政编码:填写家庭所在地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填写与姓名对应人的单位,是农民的填写务农;
联系电话:填写家庭电话(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的填写村委会电话;
5.丙方:借款学生所在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