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一个疑问?

第二十八条中有这样一句话: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年赔偿总额累计”指的是“每个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还是“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 尽快回答!

第1个回答  2007-10-11
就是说不论有多少被扶养人,所赔付的抚养费用也以赔偿一个人的消费性支出或生活消费支出额为最高限额。给你举个例子就非常清楚了,一个人被人撞死,他有两个子女,父母均在,妻子已逝,没有兄弟姊妹。这中情况下,四个被抚养人均只有死者一个抚养人,因此,按照该解释的规定,没个被抚养人都有权要求对方按照消费性支出或纯收入,则应当赔偿4倍,显然不公平,违背了补偿原则。因此,才有此规定。
第2个回答  2007-10-11
当然是“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
否则怎么会超过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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