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圣经角度, 在上帝眼中, 罪有否分轻重呢?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26
问:我心里有些疑惑
在上帝眼中
罪是否没有轻重之分呢? 在圣经中,罪是有分轻重的。 在旧约中比较明显,从刑罚可以看到;有些是献祭加赔偿,有些却是死罪。 也从献祭中,血的处理中也可以知道 - 有些血只在祭坛处理,有些要带进至圣所。 (可参考出埃及记、利未记和申命记) 在新约中,彼得前书、雅各书等都有经文指有些罪是致死的罪。亵渎圣灵是最严重的罪,是不得赦免的死罪。 问:而圣经又怎样看罪呢? 在罗六15-18保罗不是说信徒虽然在恩典下,但不应继续犯罪,并且要作义的奴隶。作义的奴隶中的「义」字,我们若将「义」解释作「在法庭中宣告无罪」是不通的。这里「义」和「罪」成对比,保罗要求信徒不犯罪。「罪」是不顺服神,「义」便指不犯罪,要顺服神,合乎「神期望人向他所作出的回应」。 (罪这课题可以从创世记第三章开始讲到启示录,你若需要补充,请给我留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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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死和不至于死的罪   「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神必将生命赐给他;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凡不义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于死的罪。」(约壹5:16-17)   按《圣经》来说,罪有分轻重。信徒若犯了不至于死的罪,仍可得挽回;但若是继续犯至死的罪,就不能得救。   可3:29;林前6:9-10;加5:19-21;弗5:5;西3:5;启21:8,22:14-15记载了基督徒不可行的三十多项罪行:   亵渎圣灵、 *** 、拜偶像、可憎的、奸淫、娈童(男妓)、亲男色(同性恋)、污秽的、邪荡的(放荡不羁)、邪情的、行邪术、偷窃、贪婪、醉酒、荒宴、辱骂、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凶杀(或作杀人)、勒索、恶欲的、胆怯、不信、说谎话、编造虚谎和犬类。 行恶的属魔鬼   公义的力量由神而来。很多信徒在信耶稣时,就经历到神很奇妙地改变自己的生命。   行恶的,不知不觉间便接受罪的力量。这种力量由魔鬼而来,因此,耶稣对行恶的人,不论他们向神事奉了多少,都会赶逐他们进入硫磺火湖内(太7:22-23)。因为他们运用了来自恶魔的力量。运用来自魔鬼的力量,使人从受制于它(约壹3:8-9)。   当信徒不肯同流合污时,可能会感到自己特别软弱。这软弱是正常的,为叫我们寻求神的大能(林后13:4)。 信主的必会离开罪恶   「凡称呼主名的人总要离开不义。」(提后2:19下)     真正信耶稣的人,必定会经历神的恩典。经历神恩典的人,生命必定有所改变。生命的改变意味着人会离开不义,领受神的爱与大能,进入主所应许的丰盛之中,并且传递神的恩典和福音。这就是主所赐十架大能的生命!
参考: 圣经;《十架大能的生命》附录二(未出版)

圣经有讲
罪的公价仍是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