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噪音扰民时间规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07
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加强噪声污染管控。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除抢修、抢险、应急作业外,禁止城市夜间(晚上22:00时至次日6时)施工作业;
二、禁止在12时至14时、20时至次日7时之间在居住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装饰装修作业;
三、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四、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
五、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六、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
七、对发现违反本公告的行为,可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望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本公告规定,积极配合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市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城管、交通、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噪声污染的执法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公告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您所处的地方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根据国家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