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以后所有的行政执法事业单位都可以参公。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1-10-15
行政执法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可以从事业单位改革方案中发现端倪:
中广网北京4月1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一度雾里看花的中国事业单位改革,终于勾出了清晰脉络。权威消息称:中央已经确定了一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到2015年,中国将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到2020年,中国将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这意味涉及超过126万个机构,4000余万人利益的事业单位改革,将全面开闸。新一轮的事业单位改革将改什么?怎么改,谁受损?谁获益?
按照社会功能,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就是将承担行政职能的变为行政机构;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转为企业;保留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在这张时间表中,事业单位分类将成为第一个五年改革目标的一项硬性指标。中央党校教授辛鸣昨晚接受《新闻纵横》吴喆华采访时表示,这次改革的主要思路是“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其中“管办分离”是改革的主体。
辛鸣:首先,本来是行政管理的职能,现在以事业单位的面目出现。既然有行政管理的职能,就应该政事分开,让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构。

  第二种情况是社会上肯定会有一些市场解决不了、也不愿意解决的事情,也就是公益事业,这是事业单位必须承担的责任。政府就要把这些事情和把干这些事情的人养起来,管办分开,但回归正业。这是未来事业单位改革的主体,就是要让事业单位名副其实的成为事业单位。
第三种情况,本来是市场可以做的事情,却挂了事业单位的名义,就应彻底走向市场。
事业单位改革涉及相关的人事聘用、机构编制、管理体制、绩效工资、养老保险等改革和试点等方面,利益关系盘根错节,改革阻力巨大。辛鸣表示,事业单位改革,可以汲取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经验。
辛鸣:中央政府下决心了,这表明什么?改革的态度一定要坚决,日程表一定要落实。为什么要强调这一点?回过头来看一看十余年前国有企业改革中一些被证明可行的做法,完全可以成为今后事业单位改革中可以参照和借鉴的做法。
随着全面聘用制的推行和绩效工资制的实施,中国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入。下一步改革从将从哪突破?长期从事事业单位改革研究的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工资福利研究室主任何凤秋表示: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点。
何凤秋:事业单位改革有几个事情要做,比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各地基本已进行得差不多了。下一步要做的是什么?扩大聘用制度,还有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改革。从各地实行的情况看,义务教育基本绩效工资已全部实施,公共卫生部门绩效工资已全面展开。现在,我们最关心的就是其他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正在各省逐步、稳步推进。再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改革,各地都在试点。所有事业单位改革今后的方向是这些方面的改革都要逐步完善,一步一步往深入推进。
“功能明确、运行高效、治理完善、监管有力”。中央明确提出这样16个字,为2020年我国事业单位的体制机制描绘了一张蓝图。美好蓝图中,到底谁能获益?
何凤秋表示:目前,通过绩效工资改革,义务教育学校的老师、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医生的待遇已经明显提高。
有人欢喜有人忧,对于改革会降低事业单位养老水平的担心。何凤秋表示,改革后的养老水平变化不会太大。事业单位可以学习企业的职业年薪制度,减少退休后的待遇落差。
何凤秋:下一步,绩效工资会往什么方向走,很多义务教育学校平均大概涨了200元钱左右。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也已兑现。除了这两大块,其他事业单位,比如医院、高校,有些省已开始往前在推进。下一步改革是实行养老保险,不可能一下让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下降很多,可能参照企业,企业有职业年金。针对事业单位各个行业不同的特点,是不是可以考虑设立职业年金。这样,总体来看,职工退休以后待遇不会降低很多或不会降低。
令人关注的是,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在这次改革中被特别强调。何凤秋表示,具有公益属性事业单位将因此受益,获得更多的财政保障。
何凤秋:这次改革对公益属性强调的更多,从这个角度来讲,下一步如果分类清晰,那么,公益属性的事业单位、财政保障可能要更好一些,这对事业单位,尤其是对公益类事业单位来讲,应该是好事。
第2个回答  2018-05-24

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是指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的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逐步要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拓展资料:

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认定,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

二是承担的行政职能须有国家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法律解释或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的文件规定;

三是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须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央有关政策规定的明确授权(即明确指向该事业单位)。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四点:

一是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认定,不仅需要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而且要坚持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两个不突破"的原则;

二是在规定的过渡期内, 要能完成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任务,并且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包括划转行政职能、并入行政机构、单设行政机构和人员调整等初步考虑,确保"两个不突破"的具体措施及过渡期限);

三是要认真梳理分析行政类事业单位的职能,明确哪些是行政职能,哪些是公益服务职能,只有行政职能才能划入行政机关,不是简单的整体划入;四是按照行政类事业单位认定备案工作的要求,各市(区)行政类事业单位还需报市编委办认定备案。

第3个回答  2011-10-14
据说是的。有的还可能转为行政编制。
第4个回答  2018-06-01
不是所有的行政执法事业单位都可以参公的,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
参公是我国政府各单位政工干部和工作人员比较口语化的一种表述,全称是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是指对政府委托或授权具有行政执法能力的单位和不属公务员系列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参公单位人员要具体分析,通过中央、省两级公务员(参公)考试正常考录的工作人员,严格意义上讲不是公务员,但在录用、晋升、考核、离退等方面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编制只有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和事业编制两种编制,但由于一些事业单位具有行使政府相关权力的职能,但是其单位的职工却没有公务员身份,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对全国行政编制的数量又要进行严格的控制,于是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中间衍生产物就产生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都是指人员具备的身份,并不等同于编制。

待遇区别
参公单位一般是党政机关的下级单位或者执法机构,工资待遇和完全参照公务员管理,都是财政全额拨款,但因为大部分参公单位机构规格比党政机关要低(二级局为主,少部分例外),在晋升方面空间要小一些。

人员调动
只要有接收单位和你现在单位双方的同意放人和接收,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和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可以互相调动,但是从党政机关调到参公单位,编制就由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变成了事业编制(但公务员身份保留),而从参公单位调到党政机关的人员,其编制自然就由事业编制变成了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转任机关公务员职务:
一是国家政策性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二是原为机关公务员,因工作需要调入事业单位的;
三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考试录用的[2] 。
福建省公务员局:参照管理单位中经批准登记,且符合拟任职位资格条件的以下人员,在编制限额和职数范围内,经公示无异议,可交流到行政机关: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机关工作人员;
(2)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人员;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4)曾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参加过省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5)德才表现突出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两类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按照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有关规定由省、设区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3] 。
第5个回答  2018-06-01
不是所有的行政执法事业单位都可以参公的,只有具备当地相关条件才可以的。
参公是我国政府各单位政工干部和工作人员比较口语化的一种表述,全称是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是指对政府委托或授权具有行政执法能力的单位和不属公务员系列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参公单位人员要具体分析,通过中央、省两级公务员(参公)考试正常考录的工作人员,严格意义上讲不是公务员,但在录用、晋升、考核、离退等方面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