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介绍了一个工程给我的一个朋友做,当初他自己打三千块钱给我做为介绍费,后来是他的原因把工程做亏了现在他又叫我退一千五给他,他这样要求合理吗?
当初介绍这个工程之前我就问他有没有能力做,他肯定说有,后来他也和甲方签了合竣工日期,中途因为他没把工做出来,甲方为了赶工期叫我带两个人去帮忙搞两天两夜通宵,当初我是为了让他不损失太大,我只跟甲方收了包括吃住费3500,如果按照平时工作量我应收八九千,现在他又叫我退一千五给他我感有点不服,如果他早说要我退钱给他的话,当时我就跟甲方按实际工作量来结算。
追答这个有点搅缠了,你带人过去的时候,也应该提前跟他打个招呼,协商下价位,毕竟这个工程的承包人是他,虽然你跟甲方关系好,有了事情甲方找你,要你承担责任,而且事情也的确是因对方不能满足合同工期造成的,但毕竟是朋友,你要是提前通知对方一下,应该就没这个事情了
现在的意思就是甲方从他的工程款项当中扣除了三千五,而他又来找你要这一千五了
当然,这么斤斤计较的朋友不交也罢,那就不用给他,如果从道义上来讲,你们双方可能就是误会,没有什么谁亏欠谁,说白了,你介绍的工队,如果活干的不好,最后也会影响到你,所以你上人来帮助完成,也是理所应当,只是提前商量下就好了
他想要点心里安慰啊
追问那当是他自己给我啊是做为介绍费的,是他自己的原因造成亏本的
追答吃亏是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