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青岛的一家日本企业,昨天因为跟员工闹矛盾,没跟公司请假回家了,等于是旷班3个小时.今天一上班公司领导就找我谈话,告诉我说公司要从这个月开始扣我30%的工资,一直扣到明年4月份,一共是6个月.本来我工资1350左右,这一扣就只剩下900多了.我想辞职,但是又不甘心. 所以想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请问公司要扣我30%的工资扣6个月合法吗?法律对这方面的规定是什么样的?我该去哪里提起仲裁或者诉讼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