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外地人,现在在上海交社保,如果满15年后,退休金在哪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06-08

在上海缴纳满15年社保,年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周岁),可至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退休证明相关手续,并且在指定银行办理养老账户,每个月按时发送养老金至该账户。就算你人不在上海,养老金还是每个月会按时打到卡里。如果未缴纳满15年,上海社保可以转至当地社保(只可转出一定的百分比),按当地社保缴纳社保金,享受当地社保金额。

退休金查询方法【拓展资料】

1、在网页中搜索所在城市社保局,比如:成都社保,点击进入。

2、点击“我要查询”》点击“社保卡个人查询账户”。

3、输入信息,点击“登陆”。

4、出现社保信息界面,就可以更具需要点击查看参保时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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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8-04
  如果在上海参保缴费满10年以上且退休时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仍然在上海,则按照上海政策办理退休并享受上海的养老待遇。
  关于养老金享受地是有专门规定的: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3个回答  2018-05-20

退休金在你所生活的城市领取。如果继续生活在上海,退休金可在上海领取。如果更换生活地址,可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上海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拓展资料: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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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8-05-20

退休金还是在上海领的,并要按照上海政策办理退休,享受上海的养老待遇。

拓展资料:

关于养老金享受地是有专门规定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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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个回答  2011-11-16
在上海 如果本人在上海的话就在上海领 如果回老家的话 在老家办理转接的一些手续可以在老家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