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篮球的规则大全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08-29
  
  一、在下列时候立即互相商量,以确定比赛剩余的确切时间:
  1、当投篮球离手时;或
  2、发生违例、争球或犯规时。
  二、如果有进一步磋商的必要,主裁判员要向地场的技术代表征求意见,并听取记录台人员的陈述。 主裁判员要作出最终决定。
  三、如果在下半时,或决胜期结束的同时或在此前发生犯规,而完成罚球后需要有决胜期,那么,结束比赛时间的信号发出后至完成罚球前发生的所有犯规,要看作是在比赛休息时间内发生的犯规,按适当的条款处罚。
  四、如果其中一队提出抗议,主裁判员要立即将该事件报告专管的部门。
  第8条 发生违犯时裁判员的职责定义
  违犯:任何由队员或教练员构成的犯规或违例。
  一、发生违例时:
  1、裁判员要鸣哨,同时做出适当的手势以停止比赛计时钟,使球成死球;
  2、随后按“裁判员手册”上所确定的手势要求依次完成手势;
  3、然后遵照规则第三十一条判给对方队员掷界外球。
  二、发生侵入犯规时:
  1、裁判员要鸣哨,同时做出适当的手势以停止比赛计时钟,使球成死球;
  2、随后他要指出构成犯规的队员; 如果裁判员要求,则犯规队员需要按要求举起手来以示队认;
  3、然后,裁判员要按“裁判员手册”中确定的报告犯规的程序向记录台报告;
  4、当记录员得到报告并将此犯规登记在记录表上,举起了犯规次数标志牌后,裁判员要按适当的条款重新开始比赛。
  三、对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技术犯规或双方犯规,裁判员要立即做出该犯规类型的适当手势。
  注解
  一、在罚球或投篮成功后,裁判员不要鸣哨。
  二、每次宣判犯规或跳球后,裁判员总是要交换他们的场上位置。
  三、在所有的国际比赛中,如有必要用口语使宣判清楚,则必须使用英语处理。
  第9条 记录员和助理记录员的职责
  一、
  1、记录员要登记比赛开始时上场的队员和所有替补队员的姓名和号码。 在发现提交的上场队员名单、替补队员或队员号码有违反本规则的规定后,要尽快通知就近的裁判员;
  2、他要记录两队的累积分数;记录投篮和罚球得分;
  3、他要记录每一个队员的侵入犯规和技术犯规次数,当宣判了任一队员第5次犯规(对于2 X 20分钟的比赛 )或第6次犯规(对于4 X 12分钟的比赛)时,要立即通知主裁判员。 同样,他要记录每一位教练员的技术犯规,并且当该教练员按照第五十三条罚则第二款必须离开比赛时,要立即通知主裁判员;
  4、他要记录每队请求的暂停次数,当在每半时已登记了某队第二次暂停(对于2 X 20分钟的比赛)或第三次暂停(对于4 X 12分钟的比赛)时,他要通过裁判员通知该队教练员;
  5、当计时员指示暂停时间已达50秒时,记录员要发生信号通知裁判员;
  6、他要出示每个队员犯规的次数。每当队员犯规时,他要举起与该队员犯规次数相一致的标志牌,并要让双方教练员可见;
  7、他要按下述做法使用全队犯规标志:
  (1)对于2 X 20分钟的比赛: 某队半时中第7镒队员犯规后,当球进入比赛状态的一瞬间,要在记录台靠近该队球队席的一端放上红色的全队犯标志;
  (2)对于4 X 12分钟的比赛: 某队一节中第4次队员犯规后,当球进入比赛状态的一瞬间,要在记录台靠近该队球队席的一端放上红色的全队犯规标志;
  8、他要按第三十二条实施替换;
  9、记录员的信号既不能停止比赛计时钟或比赛,也不能使球成死球。 他要注意:只有在死球和停止比赛计时钟,并在球再镒进入比赛状态之前才能发出信号。
  二、助理记录员要操纵记录板。他的职责不得妨碍其他记录台人员的职责,或与其相冲突。
  第10条 计时员的职责
  一、计时员要按本规则规定掌握比赛时间的运行和停止的时间;
  二、计时员要注意每半时开始的时间,并在比赛开始前3分多钟时通知主裁判员,以便主裁判员可以通知或通过其它途径通知球队;
  三、每次暂停,计时员要开动计秒表,并且在暂停时间已达50秒钟时通知记录员发出信号;
  四、计时员要用非常响亮的信号表示每半时或决胜期的时间终了;
  五、如果计时员的信号失灵或未被听到,计时员要用他可动用的一切可能的办法立即通知主裁判员;
  六、计时员的信号使球成死球,并停止比赛计时钟。
  第11条 30秒钟计时员的职责
  30秒钟计时员要按本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操纵30秒钟装置(计时钟)。
关于参赛队员和教练员
  第12条 球队
  每个队要按下列要求组成:
  一、对于2 X 20分钟的比赛,不超过10名合格参赛的球员;
  二、对于4 X 12分钟的比赛,或竞赛中一个队超过3场比赛时,不超过12名合格参赛的球员;
  三、一名教练员,如果球队需要,可配备一名助理教练员;
  四、其中一名合格参赛的球员是队长。
  第13条 队员和替补队员
  一、比赛进行时,每队要有5名队员上场,并可按照规则的规定进行替换。
  二、球队的球员在场上时为队员,他有权参加比赛。在场下则为替补队员。
  三、当裁判员招呼某替补队员进场时,他即成为队员;当裁判员招呼那名队员的替换者进场时,该队员即成为替补队员。
  四、队员的服装要按下列要求配备:
  1、前后是相同单一颜色的背心(不允许有条纹的背心)。
  (1)两侧允许镶边;
  (2)镶边要竖直地集中在腋窝下方,每侧的镶边最宽为0.03米(3厘米),两侧镶边的总宽为0.06米(6 厘米);
  (3)背心领口或开袖处的装饰边不超过0.03米(3厘米)宽。 在比赛中,男队员必须把他们的背心塞进短裤内。
  2、圆领衫可以穿在背心里面,但要与背心相同的单一颜色。
  3、前后是相同单一颜色的短裤,但不一定和背心的颜色相同。
  (1)允许加装饰边;
  (2)每侧的竖直装饰边最宽0.03米(3厘米),两侧装饰边的总宽为0.06米(6厘米);
  (3)裤腿口的装饰边不超过0.03米(3厘米)宽。
  4、允许穿长于短裤的紧身内裤,但要与短裤相同的单一颜色。
  五、每个队员背心前后的号码须是清晰的、单色的,并与背心的颜色有明显的区别。号 码要醒目,并且:
  1、后背的号码至少高0.20米(20厘米);
  2、前胸的号码至少高0.10米(10厘米);
  3、号码的宽度不得少于0.02米(2厘米);
  4、球队要使用4至15的号码;
  5、同队队员不得使用重复的号码。
  注:在比赛中,如果某队员改变他的号码,他要向记录员和主裁判员报告这一改变。
  六、主裁判员不得允许任何队员佩带对其他队员有危险的装备。
  1、下列装备不允许:
  (1)手指、手、手腕、肘或前臂部位的防护装备:它们的整体或其支架部分由皮革、塑料、软塑料、金属或任何坚硬的物质制造,即使表面用软的包扎也不行。
  (2)能割破或引起擦伤的装备。
  (3)头饰和珠宝饰物。
  2、下列装备许可:
  (1)肩、上臂、大腿或小腿部位的保护装备:如果其材料被包扎,不会对其他队员引起危险。
  (2)被适当包扎的膝部保护架。
  (3)断鼻保护器,即使用硬质材料制成也可以。
  (4)不会对其他队员引起危险的眼镜。
  (5)最宽为0.05米(5厘米),不会发生擦伤的单色的棉毛织品、软塑料或橡皮制成的头带。
  七、队员使用的所有装备必须合乎篮球比赛要求。任何用来增加队员的高度或能力,或用任何其它方法得到不正当利益的装备是不允许的。
  八、在这些规则中没有明确提到的任何其它的装备必须首先要得到国际篮联世界技术委员会的同意。
  注解
  一、本条中关于合格参赛的球员服装号码的尺寸、颜色和位置的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号码必须清晰可见,并易为裁判员和记录员辨认。
  二、背心上允许的广告不得干扰前后号码的可见性。背心上号码的尺寸无论如何不得缩小。
  三、球队必须至少有两套服装,一套浅色(最好白色),一套深色。
  四、对所有的比赛:
  1、秩序册中队名列前的队(主队)要穿浅色服装(最好白色);
  2、秩序册中队名在后的队(客队)要穿深色服装;
  3、然而,如果涉及比赛的两队同意,他们可以互换服装颜色。
  五、对于国际篮联主要的比赛,同队的队员要:
  1、穿着一致的单一色或多色的鞋;
  2、穿着一致的单一色或多色的袜子。
  第14条 队长的职责和权力
  一、必要时,队长是他的球队在场上的代表。他可以为获得必要的情况向裁判员提出请求。这样做要有礼貌,而且只能在球成死球并停止比赛计时钟时。
  二、队长因任一正当原因离开球场,要把他不在场期间代理队长职务的队员通知主裁判员。
  第15条 教练员的职责和权力
  一、至少在预定的比赛开始前20分钟,双方教练员要将包括参赛球员姓名、号码,以及队长、教练员和助理教练员的书面名单送交记录员。
  二、至少在比赛开始前10分钟,教练员要确认该队已登记的球员姓名、号码和教练员姓名的名单,并在记录表上签字。同时指明开始上场的5名队员。“A”队教练员要首先办理此事。
  三、只有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提出暂停请求。
  四、当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想要替换队员时,该替补队员必须向记录员报告请求替换,并必须立即做好上场比赛的准备。
  五、如助理教练员,他的姓名必须在比赛开始前填入记录表内(他没必要签字)。教练员如因任何原因不能继续执行其职责,要由助理教练员代理。
  六、如果教练员不能继续工作,而在记录表上又没有登记助理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也不能继续工作),队长可以担任教练员。如队长因任何正当的原因必须离场,他可以继续担任教练员。然而,如因被取消比赛资格而必须离场,或因受伤不能担任教练员,则代替他担任队长的队员替代他当教练员。
  七、比赛中,仅允许在记录表上登记姓名的教练员站立着。
  注解
  一、教练员已指定了某队员在开始比赛时上场,如果该队员受伤,只要主裁判员确认受伤是真实的,可以被替换。
  二、迟到的替补队员可以参加比赛,只要在比赛前教练员向记录员提交的球员名单中已包括了他们。
  三、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是该队在比赛中唯一可与记录台人员联系的代表。他可以在比赛计时钟停止、球成死球期间进行联系,必要时可询问有关比分、时间、记录板或犯规次数等事宜。 他与记录台人员接触的任何时候都必须是态度和蔼和有礼貌。他绝不能干扰比赛的正常进行。
关于比赛时间
  第16条 比赛时间
  比赛可分成:
  一、两个半时,每半时20分钟;
  二、四节,每节12分钟(NBA惯例,国际篮联规定时间为每节10分钟)。第一和第二节、第三和第四节中间的休息时间分别为2分钟;
  三、半时间的休息时间为10分钟或15分钟:
  1、由当地组织者决定,但该决定最迟必须在预定的比赛(锦标赛)开始前一天通知到所有有关人员。
  2、如果仅一场比赛,该决定必须在比赛开始前通知。
  四、国际篮联的适当部门要决定比赛的时间:
  1、世界锦标赛由国际篮联中央委员会决定;
  2、地区或洲的比赛由地区或洲的最高机构决定;
  3、国家或地方的比赛由国家或地方的协会决定。
  第17条 操纵比赛计时钟
  一、下列情况要开动比赛计时钟:
  1、跳球中,球抛到最高点后被跳球队员合法地拍击时;
  2、罚球未成功继续比赛,当球触及场上队员时;
  3、掷界外球后,当球触及场上队员时。
  二、下列情况要停止比赛计时钟:
  1、在半时或一节结束的时间终了时;
  2、当裁判员鸣哨时;
  3、当30秒钟信号发出时;
  4、当投篮得分,对方球队按规则第十九条第二款3已经请求了暂停时。
  第18条 24秒钟规则
  一、当一名队员在场上控制活球时,该队必须在24秒钟内完成投篮。
  二、控制球队在24秒钟内未投篮,要发出24秒信号的声响,违反本条规则为违例。
  三、按下列规定操纵30秒钟装置:
  1、一名队员在场上一旦获得控制活球,就要开动24秒钟装置。
  2、一旦球队控制球结束,该装置就要停止(见第二十八条)。
  3、只有当队员在场上重新控制球,新的24秒周期开始时,24秒钟装置才复位和重新开始。
  (1)如果比赛停止是由于非控制球队队员的行为,将判给控制球队一个新的24秒周期;
  (2)如球仅仅被对方队员触及,球仍由原队控制,不开始新的24秒周期。
  4、下列情况停止24秒钟装置,但不重新设定24秒周期:
  (1)球出界,由原控制球队的队员掷界外球时;
  (2)裁判员中止比赛以保护控制球队的受伤队员时;
  (3)由于控制球队的行为而停止比赛时。掷界外球后,一旦该队队员获得控制球时,24秒钟计时员就要从时间中断处继续计时。
  5、由于任何其它原因,要判给控制球队一个新的24秒周期,除非裁判员判断某队已被置于不利,在那种情况下,裁判员不要判给控制球队一个新的24秒周期。
  注解 投篮的球在空中时,如果24秒钟装置错误时发出声响:
  一、如果双方队员均未触及球,球进入球篮,则投中得分;
  二、如果球被任一队员合法触及或投篮明显不会成功,则球成死球,要判为跳球;
  三、如果球有机会进入球篮,并在接触篮圈前被触及,规则第四十四条的所有有关限制均适用。
关于篮球比赛
  第19条 要登记的暂停
  一、说明 按下列规定,球队持续1分钟的暂停要登记。
  1、对于2 X 20分钟的比赛,每队每半时的比赛时间内可以准许请求两次要登记的暂停,每一决胜期内准许1 次。
  2、对于4 X 12分钟的比赛,每队每半时(两节)的比赛时间内可以准许请求3次要登记的暂停,每一决胜期内准许1次。
  3、如果要登记的暂停时间未到,而请求暂停的队已做好了比赛的准备,主裁判员要尽快重新开始比赛。
  4、暂停期间允许队员们离开比赛场地,坐到球队席上。
  二、程序
  1、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有权请求要登记的暂停。他要亲自到记录员处用双手做出规定的手势,明确地提出“暂停” 请求。
  2、一旦球成死球并停止比赛计时钟时,记录员就要通过他的信号通知裁判员某队的暂停请求:
  (1)记录员通知裁判员暂停请求的信号必须地球重新进入比赛状态前发出; 
  (2)如果裁判员正在向记录台报告一起犯规,在他报告完毕后发出信号。

裁判手势
  3、下列情况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也可以获得一次要登记的暂停:
  (1)他请求暂停后,如果对方投篮得分;
  (2)只要“暂停”请求在投篮队员投篮球离手之前提出。 这时,计时员要立即停止比赛计时钟。然后记录员发出信号通知裁判员某队已请求暂停。
  三、限制
  1、从第一次或仅有一次罚球,球进入比赛状态的瞬间起,不允许暂停;只有经过一个比赛的钟表运行片段后,球再次成死球时才允许。例外:
  (1)在罚球过程中发生犯规。 这时应将罚球全部完成,在执行新罚则球进入比赛状态前给予暂停。
  (2)最后一次罚球后,在球进入比赛状态前发生犯规。 这时,在新罚则球进入比赛状态前应给予暂停。
  (3)最后一次罚球后,在球进入比赛状态前宣判了违例,其罚则是跳球或掷界外球。
  2、如有下述情况,则不登记“暂停”:
  (1)受伤队员没有接受治疗立即(大约15秒钟)做好比赛的准备;

球场示意图
  (2)受伤队员尽快被替换;
  (3)已达5次(对4 X 12分钟的比赛为6次)犯规的队员或已被取消比赛资格的队员在30秒钟内被替换;
  (4)裁判员允许的延误。
  3、未用过的暂停不可挪到下半时或决胜期。
  注解 下列几点关于要登记的暂停的处理方法是教练员和记录员要注意的:
  一、除了对方队员投篮得分后和当时又没有发生犯规的情况外,要给首先提出请求的教练员登记暂停。
  二、一个队请求的要登记的暂停可以撤销,但只能在记录员向裁判员发出暂停信号以前提出。
  第20条 队员或裁判员受伤
  一、队员受伤
  1、假如队员受伤,裁判员可以停止比赛。
  2、如活球中发生受伤事故,裁判员要使比赛告一段落时再鸣哨;所谓告一段落,即控制球的队已经投篮、失去控制球、持球停止进攻或球已成死球。 然而,为了保护受伤队员,必要时裁判员可立即中断比赛。
  3、
  (1)如果受伤队员不能立即(大约15秒钟)参加比赛,或者如果他接受治疗,他必须在1分钟内被替换出场,如伤势妨碍在1分钟内被替换,也必须尽快换下。
  (2)然而,受伤队员已经接受治疗,或在1分钟之内恢复了,他可以继续留在场上参加比赛,但必须:
  (1)要登记该队一次暂停,假如该队上场队员少于5人时除外;
  (2)该队不得获得一次“正常”暂停那样“完整的”60秒,并且比赛要尽快重新开始。
  4、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受伤队员不能留在场上继续比赛,必须被替换:
  (1)他的伤势使他在1分钟内不能继续比赛;
  (2)该队没有任何剩余的暂停;假如该队上场队员少于5人时除外。
  5、如已判给受伤队员罚球,则要由替换他的队员执行。该替换队员不能被替换,只能等到该队下次替换机会时再被替换。
  6、比赛中,裁判员要命令每一位正在流血或有伤口的队员离开比赛场地,并让其替换。该队员只有在流血停止并且患部或创面已被全面安全地包扎后才可返回球场。
  二、裁判员受伤 如果一位裁判员受伤或任何其它原因,在事故发生后10分钟内还不能继续执行任务,比赛要继续进行,除有可能以有资格的替补裁判员更换受伤的裁判员外,另一位裁判员应单独工作到比赛结束。
  第21条 得分相等和决胜期
  一、如果下半时(2 X 20分钟的比赛)或第四节(4 X 12分钟的比赛终了时得分相等,要延长5分钟作为决胜期继续比赛,必要时要延长几个这样的5分钟,直到分出胜负为止。
  二、第一个决胜期前,两队要抛币来确定他们将要进攻的球篮。
  三、每次增加的决胜期开始时,他们要互换球篮。
  四、每次决胜期前允许有2分钟的休息时间。
  五、每一决胜期要在中圈跳球开始。
  第22条 比赛的胜负
  在比赛时间内得分较多的一队为胜队。
  第23条 比赛的开始
  一、如果某队在场上准备比赛的队员不满5名,比赛不能开始。
  二、比赛要在圆圈内跳球开始。
  三、当主裁判员持球步入中圈执行跳球时,比赛正式开始。
  四、每一节比赛开始要按上述第二款和第三款的程序进行。
  五、所有比赛的下半时,双方队要交换球篮。
  第24条 球的状态
  一、下列情况表明球进入比赛状态;
  1、裁判员持球进入圆圈执行跳球时;
  2、裁判员持球或不持球进入罚球区执行罚球时;
  3、当掷界外球,队员可处理球时。
  二、下列情况表明球成活球:
  1、跳球中,球到达最高点后被一名或双方跳球队员合法拍着时;
  2、裁判员将球置于罚球队员可处理时;
  3、掷界外球后,球接触场上队员时。
  三、下列情况表明球成死球:
  1、任何合法中篮时;
  2、球成活球或球进入比赛状态,裁判员鸣哨时;
  3、对于下列情况的罚球,球明显不会中篮时:
  (1)该罚球后还有罚球;
  (2)该罚球后还有罚则。
  4、当活球,30秒钟计时员发出信号时(例外:见第十八条注解);
  5、每半时或每节时间终了时;
  6、每半时或每节时间终了或宣判犯规后,投篮的球在飞行中被任一队的队员合法触及。 第33条和第44条的规定仍然有效。 例外: 如出现下列情况,球不成死球,投中得分有效:
  一、罚球或投篮,球在空中时发生上述第2、4或5项的情况。
  二、当队员在做投篮动作并仍控制着球时,对方队员对他犯规,他继续完成对方犯规前的投篮连续动作(见第二十九条)。 上述第二款不适用于每半时或每节比赛结束时,或在30秒信号发出后。
  第25条 队员和裁判员的位置
  一、队员的位置取决于他所接触的地面。 当队员跳起在空中时,他的位置仍为起跳时所触及的地面。这包括界线、中线、3分线、罚球线和标定罚球区的各线 (例外:见第三十一条第四款)。
  二、裁判员位置的确定与与队员位置的确定相同。 当球触及裁判员时,就如同触及裁判员所位于的地面一样。
  第26条 跳球
  一、裁判员在双方各一名队员之间将球抛起,跳球即开始。
  二、球只有被一名或双方跳球队员用手拍击,跳球才合法。
  三、跳球要在发生下列情况最近的圆圈内执行:
  1、宣判争球,也就是双方球队各一名或数名队员用一手或双手紧紧地握着球,以至如不采用粗野动作,任一队员就不能获得球权时。 如有两名以上的队员紧握着球,则跳球要在裁判员指定的两名身高大致相同的双方队员之间进行。
  2、如果球出界出现了下列情况:
  (1)双方队员同时最后触球;
  (2)裁判员无法判定是谁最后触球;
  (3)如果两位裁判员宣判意见不同。 跳球要在两名有关队员之间进行。
  3、无论何时,活球停留在篮圈支颈上: 跳球要在双方任一队员之间进行。
  4、无论何时,按第五十九条,相同轻重的罚则被抵消并导致跳球: 跳球要在双方任一队员之间进行。
  5、无论何时,球意外地从球篮下方进入球篮: 跳球要在双方任一队员之间进行。
  四、跳球中要应用下列规定:
  1、跳球时,两名跳球队员的脚要站在靠近本队球篮一边的半圆内,一只脚靠近两人之间的线的中心。
  2、然后裁判员在两名跳球队员之间将球垂直地向上抛起;球抛起的高度要超过跳球队员跳起时能达到的高度,并且球在他们之间落下。
  3、球达到最高点后必须被一名或双方跳球队员合法地拍击。
  4、在球被合法地拍击前,任一跳球队员都不得离开他的位置。
  5、在球触及非跳球队员、地面、球篮或篮板前,任一跳球队员都不能抓住球或触及球超过两次。 根据这个规定,可能有4次拍球,即每一跳球队员拍球两次。
  6、在球被拍击前,其他队员要站在圆圈外。
  7、如果球不是被一名或双方跳球队员拍击,或如果球没有被任何一名跳球队员拍击面触及地面,则要重新执行跳球。
  8、如一名对方队员要求站在圆圈外的一个位置上,本方队员不得围绕圆圈毗连站立。 违反第1、3、4、5和6项的规定是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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