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监理的三大目标控制指的是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07

工程建设监理的三大目标控制指的是什么

工程监理的核心,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资讯管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三控三管一协调,安全是近些年增加的

工程建设监理总目标是什么

简单的说就是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用最少的钱给业主交一个合格工程。

工程建设监理题目

1、业主下面有三个单位,甲、乙、丙,丙下面有个分包的丁,监理旁边协助甲方。
2、总监,下面是路基分管监理工程师、路面分管监理工程师等等。
3、应该是先有监理规划,后有监理细则,次序错了。
4、第1、2有误。
第1条:监理员不能负责日常工作,能做但是不能负责。
第2条:能检查不能验收

什么是工程建设监理制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于l988年开始试点,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做出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从而使建设工程监理在全国范围内进入全面推行阶段。从法律上明确了监理制度的法律地位。
建设监理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工业发达国家的资本占有者,在进行一项新的投资时,需要一批有经验的专家进行投资机会分析,制定投资决策;专案确立后,又需要专业人员组织招标活动,从事专案管理和合同管理工作。建设监理业务便应运而生,而且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不断得到充实完善,逐渐成为建设程式的组成部分和工程实施惯例。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工程建设监理的目标和实施依据是什么?

目标是:进度目标按施工合同约定完成,成本目标控制在施工单位中标价的合理范围内,质量目标满足施工合同要求(是否有创杯要求),安全目标控制一般是零死亡。实施依据一个是国家法规、业主与各个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以及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还有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理单位的监理细则等。

什么是工程建设监理

工程监理单位是指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
工程建设监理是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档案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资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工程建设监理的含义是什么?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专案法人的委托,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专案建设档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监理工程师在现场进行质量控制。监理的职责就是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促使甲、乙双方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得到全面履行。建设工程监理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工程质量;进行安全管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即“三控、两管、一协调”。工程专案建设监理是与国外接轨并结合中国国情,在工程建设领域中进行的一项重大改革。跟国外的对业主提供工程专案管理服务是相似的。工程监理根据业主需要可以为业主提供工程专案全过程或某个分阶段,如施工阶段的监理。

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是什么?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简单的说就是:“四控”、“两管”、“一协调”主要工作内容。
监理的基本方法就是控制,基本工作就是“四控”、“两管”、“一协调”。
1 、工程进度控制
2、 工程质量控制
3 、工程投资控制
4、 工程安全生产控制
两管” 是合同管理及资讯管理,
一协调.是全面地组织甲,乙及三方的协调。

12.工程建设监理的( )是监理单位。

12--B
13--B C
14--BCD

工程建设监理资料

摘要:本文围绕建设工程监理与 *** 工程监督的性质,了解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范围,摆正位置,做好监理工作;围绕严格内部管理,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监理深度和力度,提高监理水平,赢得业主信任;围绕监理方与承包商的关系既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同时也是合作的关系,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讲究科学态度,加强管理,严格验收程式,落实旁站制度,保证关键部位质量,准确行使监理职能;针对监理队伍人员构成现状,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有效履行监理职责等方面,浅析做好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必须面对的几个基本问题。
关键词:施工监理 专案管理
前 言
工程建设阶段,包括工程建设的投资决策阶段、勘查设计招标阶段与勘查设计阶段、施工招标与施工阶段(包括装置采购与工程质量保修)。而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是工程建设最终的实施阶段,是形成建筑产品的最后一步,施工阶段各方面工作的好坏对建筑产品优劣的影响是难以更改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根据我国工程监理开展实施的实际以及积累的经验和做法,规定了我国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的范围,对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提出要求,做出规定。
本文针对我国工程建设委托监理的阶段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现状,联络多年工程监督的实践,浅析工程监理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与业主以及与承包商的关系,如何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开展监理业务等方面,谈谈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的位置、权力以及开展监理工作必须面对的几个基本问题。
由于对监理理论学习研究不够,工作实践经验有限,在文中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第一章 摆正位置 做好工程建设监理
工程建设监理是建设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专案建设档案、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所进行的旨在实现专案投资目的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监理活动,根据业主的委托,它既可以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各个阶段,也可以是工程建设的某个阶段。不论是参与那个阶段的工程监理, 建设监理单位都要确立地位、摆正位置,才能有效地开展和搞好工程建设监理的工作。
1.1 明确工程建设监理与 *** 工程建设监督的性质,确立监理工作的地位
1.1.1 *** 建设监督的性质
⑴、强制性与法律性
*** 有关机关代表社会公共利益对建设参与及其建设过程所实施的监督管理是强制性的,被监督者必须接受。而 *** 强制性监督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国家或其授权机构颁布的技术规范、规程与标准,因而又是法令性的。它主要通过监督、检查、许可、纠正、禁止等方式来强制执行。
⑵、全面性
*** 建设监督包含对社会各种工程建设的参与人,即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供应单位及他们的行为监督;又贯穿于从建设立项、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直到交付使用全过程重的每一阶段。因此 *** 建设监督的物件范围和内容都是全面的。
⑶、巨集观性
*** 建设监督虽然全面,但其深度达不到直接参与日常活动监理的细节,而只限于维护公共利益、保证建设行为规范性和保障建设参与各方合法权益的巨集观管理。
1.1.2 工程建设监理的性质
⑴、服务性
在工程建设工程中,监理工程师利用自己在工程建设方面的丰富知识、技能和经验为业主提供智慧管理服务,以满足专案业主对专案管理的需求,它所获得的报酬是技术服务性报酬,是脑力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工程建设监理是一种高智慧的有偿技术服务。它的服务物件是委托方——业主,这种服务性的活动是按照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来进行的,是受法律的约束和保护的。
⑵、独立性
在工程专案建设中,监理单位是独立的一方,它是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受业主的委托去履行服务的,与业主、承包商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横向的,我国有关法规明确指出:监理单位应按照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为了保证工程建设监理行业的独立性,从事这一行业的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某些行业或单位断绝人事商的依附关系及经济商的隶属关系或经营关系,也不能从事某些行业的工作。我国建设监理有关法规指出:“各级监理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不得是施工、装置制造和材料、构配件供应单位的合伙经营者,或与这些单位发生经营隶属关系,不得承包施工和建材销售业务,不得在 *** 机关、施工、装置制造和材料单位应聘。
工程建设监理的这种独立性是建设监理的要求,是监理单位在工程专案中的第三方地位所决定的,是它所承担的工程建设监理的任务说决定的。因此,独立性是监理单位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重要原则。
⑶、公正性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一方面要严格履行监理合同的各项义务,竭诚为业主服务,同时应当成为公正的第三方。也就是以公正的态度对待委托方和被监理方,特别是当业主和承包商发生利益冲突时,监理单位应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公正地加以解决和处理。
⑷、科学性
建设监理单位是智力密集型组织,按国际惯例,社会建设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都必须是有相当学历,并有长期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验,精通技术与管理,通晓经济与法律,经权威机构考核合格并 *** 主管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证书,方能取得从业资格。因此,监理工程师是依靠科学知识和专业技术进行专案监理的技术人员。
1.2 认清工程建设监理与 *** 建设监督的区别,摆正监理工作的位置
工程建设监理与 *** 建设监督的区别


区别专案
*** 工程质量监督
工程建设监理
1
性质不同
强制性与执法性。
委托性的服务活动。
2
工程范围不同
贯穿于建设的全过程,即从建设专案立项开始到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工程建设监理的工作范围伸缩性大。它因业主委托范围大小而变化,如果是全过程监理,其范围为从工程立项开始到工程竣工后的保修期内的各个阶段。如果是施工阶段监理,其范围一般是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期。
3
工作依据不尽相同
以国家、地方办法的有关法律和工程质量条例、规定、规范等法规为基本依据。
不仅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还要以建设监理合同为依据。
4
深度、广度不同
对工程专案进行的巨集观性的监督、检查、确认。
对工程专案进行的微观性监督、检查与控制。在控制过程中既要做到全面控制,又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它需要连续地、持续地贯穿在整个专案建设过程中。
5
工作方法、手段不同
侧重于行政管理方法。
主要利用经济管理方法
1.3 熟悉 *** 建设监督机构的职责,积极努力地完成监理任务
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 *** 对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基本上都是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来完成。2003年以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重点,由过去的施工过程接近于微观的全程监督、工程质量核定的职能,转变为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巨集观控制的行政执法行为。因此,工程监理人员要了解、熟悉 *** 对工程监督的内容、规定,才能有效地开展监理工作。
1.3.1 工程监督机构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
按照现行规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内容主要有:
⑴、对参与工程建设专案的建设单位、勘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的监督检查;
⑵、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⑶、对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档案和资料的监督检查
⑷、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
⑸、对混凝土预制构件及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监督检查;
⑹、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许可权实施行政处罚;
⑺、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1.3.2 明确工程建设监督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熟悉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
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在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等。这些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既是工程监督机构对工程监督巨集观控制的重点,同时也是监理单位微观监理的重点。
1.3.3 了解、熟悉工程隐蔽验收的程式,正确履行监理职责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规定:“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监督机构应抽查监理单位“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根据上述规定及相关要求,工程的隐蔽程式为:①施工单位自检合格——②报验申请——③监理检查验收——④验收合格——⑤同意进入下一道工序——⑥施工单位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⑦现场检查或随机巡查或不检查。程式①~⑤为工程隐蔽的基本程式,⑥为法定程式,⑦由监督人员根据隐蔽部位的重要性、施工质量情况,采用现场检查或随机巡查等方式,检查人员施工质量,并视情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监督抽查的同时还要抽查监理的旁站记录。所以,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除了要按照基本程式,完成隐蔽前的质量检查外,还要监督施工单位完成法定程式的工作,同时做好各个程式监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