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和我嫂嫂离婚了,孩子也带走了,现在我哥哥意外死亡,现在土地确权,合同写的我哥,现在确权证归谁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09-13
既然离婚了。只要有离婚证就不是你嫂子的。只能是你们家里的
第2个回答  2017-09-13
说清楚,你嫂子和侄儿户口在不在你们村,在的话,土地确权就是他们的。追答

因为他儿子现在是第一继承人。

第3个回答  2017-09-13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所以,该案中,死者的妻子、父母、儿子均有权继承死者的个人财产。
按照《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上述内容规定,因被继承人的妻子在其生病期间未尽到应尽的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而被继承人的父母在死者生病期间尽了主要照顾义务,有权在分配遗产时多分;被继承人的儿子属于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赔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所以,被继承人婚前所有的房产属于死者的个人财产,被继承人的妻子在婚后无该房产的份额。因此,该房产将作为死者的个人财产进行分割。按照规定,房产虽然可以分割但这种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间房屋分成许多份。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继承人共同继承,作为共有的房产。如一定要分割时,可以采用作价分割的方法。该房产可以作价分成四份来继承,即:被继承人配偶、被继承人父亲、被继承人母亲,被继承人的儿子。对于被继承人的妻子的份额,可以采用作价分割的方式折抵成现金给付。
离婚后死亡,前妻不再是继承人,财产由他的孩子和他母亲继承。至于数额的分配要按实际情况而订,一般而言,他的未成年孩子分得的数额会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