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考模拟题《劳动法》-不定项选择题【10.1】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08

一、不定项选择题

1.某服装厂招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每名工人缴纳押金1000元,规定试用期为1年,同时规定对工人自身重大过失引起的财产损失概不负责。后由于经营困难,服装厂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工人表示反对,服装厂遂宣布解除劳动合同,返还1000元押金。该公司行为中不合法的是:

A.要求工人缴纳1000元押金

B.劳动合同规定试用期为1年

C.规定对工人自身重大过失引起的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D.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参考答案

1.【考点】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其解除

【答案】AB。解析:《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本案中服装厂强制性要求每位工人必须缴纳1000元的押金是单方面的强制行为,没有遵循合同签订的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当今用人单位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常常利用这种优势强制工人缴纳押金等费用,其实是地地道道的违法行为。A项错误,当选。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又根据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所以用人单位私自延长试用期是不合法的。B项错误,当选。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用人单位对于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但本案中的情况不符合这两种事由,对于工人自身重大过失引起的财产损失,用人单位可以免责。C项正确,不当选。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台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本案中由于经营困难导致订立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协商又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只是应该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D项正确,不当选。

故本题选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