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孝》6-10则故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3-03





   六、芦衣顺母


  原文:周闵损,字子骞,早丧母。父娶后母,生二子,衣以棉絮;妒损,以衣芦花。父令损御车,体寒,失紖。父察知故,欲出后母。损曰:“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单。”母闻,悔改。


  诗赞:闵氏有贤郎,何曾怨*?尊前贤母在,三子免风霜。


  译文:春秋时期鲁国的闵损,字子骞(孔子的*,以德孝著称),幼年时母亲就死了。父亲续娶了后妻,后母又生了两个儿子。(冬天)继母给两个亲儿子穿着用棉花填絮做的冬衣,因为厌弃闵损,给他穿用芦花填絮的“绵衣”。一天,父亲出门让闵损驾御马车,闵损因身体寒冷发抖,将缰绳坠落地上(因此被父亲鞭打,打破棉衣发现芦花)。父亲得知闵损受到*后,要休掉后妻。闵损求父亲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孩子受冷;赶走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继母听说,立即悔恨知错,从此改过。


   七、亲尝汤药


  原文:汉文帝,名恒,高祖第三子,初封代王。生母薄太后,帝奉养无怠。母常病,三年,帝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汤药非口亲尝弗进。仁孝闻天下。


  诗赞:仁孝临天下,巍巍冠百王。莫庭事贤母,汤药必亲尝。


  译文:汉代第三个皇帝是汉文帝(与汉景帝的统治时期被誉为“文景之治”),名叫刘恒,是汉高祖刘邦的第三子,最初被封为代王。文帝的生母是薄太后。他即帝位后侍奉母亲从不懈怠。母亲常年生病,一病就是三年,文帝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地亲自照顾,给母亲服用的汤药,他要没有亲口尝过就不让母亲服用。他(在位重德治)以仁孝之名闻天下。


   八、拾葚供亲


  原文:汉蔡顺,少孤,事母至孝。遭王莽乱,岁荒不给。拾桑葚,以异器盛之。赤眉贼见而问之,顺曰:“黑者奉母,赤者自食。”贼悯其孝,以白米二斗、牛蹄一只与之。


  诗赞:黑葚奉萱闱,啼饥泪满衣。赤眉知孝顺,牛米赠君归。


  译文:西汉末年汝南(今属河南)人蔡顺,很小就丧父成了孤儿,对待母亲非常孝敬。当时正遭遇王莽篡汉之乱,年景也是荒年,粮食不够吃,只得拾桑葚果(充饥),并用不同的器皿盛着。(一天)赤眉军(汉末义军,统治者污为贼)撞见他后就问道他(为什么把红色的桑葚和黑色的桑葚分开装在两个器皿里?)。蔡顺回答说:“黑色熟透的桑葚是供老母食用,红色未熟的桑葚留给自己吃。”赤眉军同情他的孝心,送给他白米两斗、牛腿一只让带回去供奉他的母亲(以示敬意)。


   九、埋儿奉母


  原文: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诗赞:郭巨思供给,埋儿愿母存。黄金天所赐,光彩照寒门。


  译文:汉代隆虑(今河南林县)人郭巨,家境非常贫困。他有一个三岁的男孩,母亲经常把自己的食物分给孙子吃。郭巨对妻子说:“家里窘困不能很好地供养母亲,孩子又分享母亲的食物。不如埋掉儿子吧?儿子可以再生,母亲如果没有了是不能复有的。”妻子不敢违拒他,郭巨于是挖坑,当挖到地下三尺多时,忽然看见一小坛黄金,坛子上写着字:“上天赐给孝子郭巨的,当官的不得巧取,老百姓不许侵夺。”


   十、卖身葬父


  原文:汉董永,家贫。父死,卖身贷钱而葬。及去偿工,途遇一妇,求为永妻。俱至主家,令织缣三百匹乃回。一月完成,归至槐阴会所,遂辞永而去。


  诗赞:葬父贷孔兄,仙姬陌上逢。织缣偿债主,孝感动苍穹。


  译文:传说东汉千乘(今山东高青县)的董永,家中非常穷。他父亲死后,董永卖身富家为奴换钱安葬父亲。等到去做佣人,在路上遇到一个女人,请求嫁给董永为妻子。于是二人一起到了主人家,主人命他们织成三百匹锦缎方能偿贷回家。(他媳妇)一个月就干完了为董永抵债赎身。在返家途中,来到了他们初会的槐荫地界,女子(告诉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帮助孝子董永还债)辞别董永凌空而去(槐荫因此改名为孝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