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违法用地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哪一条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1-29
发现违法用地可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土地违法行为是指单位和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即不履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义务或滥用权利与职权,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
行为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转让、出租、抵押以划拨方式或以非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非法出让、转让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的,应及时予以立案。
土地违法形式:
1、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
2、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
3、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
4、 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违法行为;
5、非法批准用地的违法行为;
6、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违法行为;
7、拒不交还土地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2、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
3、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
5、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第七十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就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绝与阻碍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第七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自己无权处理的,应当依法移送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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